永安林业: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8 02: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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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63   证券简称:永安林业   公告编号:2026-013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净资产等
相关财务指标。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变更日期
(财会〔2025〕32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9号》”),规定“关
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
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
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
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
披露”等相关内容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解释第19号》,
公司需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调整,并于2026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
                                 — 1 —
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解释第 19 号》相关规定。
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
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
的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规定,不属于公司自
主变更会计政策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营业收入、
净利润、净资产等相关财务指标,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
果和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
情形。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三次会议和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
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特此公告。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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