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69 证券简称:海鸥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9
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鸥股份”)《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公司现将 2025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 527 号文核准,公司以股权登记日(2020 年
向股权登记日在册的全体股东配售 A 股股份,配股价格为 7.55 元/股。海鸥股份
本 次 配 股 有 效 认 购 数 量 为 21,048,866 股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47,153,043.16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7 月 28 日
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配股募集资金到位情
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 ZH10289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金额(元)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147,153,043.16
减: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 109,315,548.16
本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 1,274,500.00
支付银行账户手续费 4,416.04
加:收到募集资金存款利息 291,236.33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限公司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常州武进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
监管协议》。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作其
他 用 途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20 年 8 月 14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
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4)。
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武进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
方监管协议》。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作
其 他 用 途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21 年 8 月 27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
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1)。
截 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 公 司 配 股 公 开 发 行 证 券 募 集 资 金 余 额 为
单位:元人民币
截止日余额
实施主体 开户行 银行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元) 备注
(元)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冷却塔科创中心
海鸥股份 1105021019100228692 36,849,815.29
限公司常州武进支行 项目
冷却塔智能环控
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
海鸥股份 632241444 53,200,000.00 已注销【注】 研究测试中心项
司常州武进支行
目
海鸥股份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常州武进支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海鸥股份 406020100100235432 13,953,043.16 已注销【注】 补充流动资金
司常州武进支行
合计 147,153,043.16 36,849,815.29
注:经公司 2021 年 7 月 27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 2021 年 8 月 16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将配股公开发行证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冷却塔智能环控研究测
试中心项目”变更为“冷却塔科创中心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告编号 2021-034)。
披露的《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配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公司已于 2021 年 10 月将原项目募集资金专户注销。
“偿还有息负债”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已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全部使用完毕,并已办理完成募集资金
专户的注销手续。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配股公开发行证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使用
募集资金 110,590,048.16 元。详见本报告“附表 1:配股公开发行证券募集资
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在公司配股公开发行证券募集资金到位前,根据自身经营状况和发展规划,
公司已利用自筹资金预先进行配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部分投资。自 2019 年 6
月 24 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至 2020 年 7
月 27 日止期间,公司利用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款项金额为
人民币 8,000 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事
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
审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 ZH10301 号。
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7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
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8,00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0
年 8 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江苏海鸥
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69)。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7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0 年 8 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归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8)。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8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归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8)。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3)。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归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8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归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9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归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为 0 万元。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配股公开发行证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
相关产品的情况。
(五)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
份并注销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配股公开发行证券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
(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配股公开发行证券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
投项目的情况。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配股公开发行证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 2:变更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情况
公司终止原募投项目“冷却塔智能环控研究测试中心项目”(以下简称“原
项目”)的投资,并将原项目剩余募集资金 5,264.83 万元用于新项目“冷却塔
科创中心项目”(以下简称“新项目”)的建设。新项目总投资为 8,050 万元,
资金不足部分公司以自有资金解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配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34)。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 2021 年 7 月 27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
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三)募投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配股公开发行证券募投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
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
论性意见
我们认为,海鸥股份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
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
监会公告〔2025〕10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公告格式》
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海鸥股份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
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
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海鸥股份 2025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符合《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
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海鸥股份《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
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表 1:
配股公开发行证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1,059.0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已变更项 调整后投资 截至期末累计投 截至期末 项目可行
截至期末承 截至期末累 项目达到预定 本年度 是否达
承诺投资项 目,含部 募集资金承 总额 本年度投 入金额与承诺投 投入进度 性是否发
诺投入金额 计投入金额 可使用状态日 实现的 到预计
目 分变更 诺投资总额 入金额 入金额的差额(4) (%)(5) 生重大变
(2) (3) 期 效益 效益
(如有) (1) =(3)-(2) =(3)/(1) 化
冷却塔智能
环控研究测 未做分期 — 本项目已变更为冷却塔科创中心项 否
是 5,320 60.47 0.00 60.47 100.00
目 1
注
试中心项目 承诺
冷却塔科创 本身不直接产生经
否 — 未做分期
注2
中心项目 5,264.83 127.45 1,603.23 济效益,无法单独 否
承诺
核算效益。
偿还有息负
未做分期 —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债 否 8,000 8,000 0.00 8,000.00
承诺
补充流动资
未做分期 — 100.00
金 否 1,395.30 1,395.30 0.00 1,395.30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承诺
合计 — 14,715.30 14,720.61 — 127.45 11,059.00 — 75.13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 注2
(分具体募投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详见本报告“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详见本报告“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不适用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配股公开发行证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3684.98 万元人民币。结余原因主要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为部分募投项目尚在建设中。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不适用
注 1:经公司 2021 年 7 月 27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 2021 年 8 月 16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将配股公开发行证券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之“冷却塔智能环控研究测试中心项目”变更为“冷却塔科创中心项目”。变更后项目总投资为 8,050 万元,其中拟投入募集资金 5,264.83 万元,不足部分以自有资金
补足,项目预计建设工期 2 年。新项目包含了原项目的目标,并增加了冷却设备前沿技术的研究与开发、新产品的研发以及相关辅助设施,项目本身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新
项目的实施为公司探索和研究前沿冷却技术提供了充足的条件,有利于新产品、新技术的开发和产品迭代升级,进一步改善和提升产品结构与性能。此次变更更加符合冷却塔
前沿技术的发展趋势,项目建成后将主要为公司产品提供技术支持,进一步增强公司技术实力,增加公司的技术储备,促进公司快速、可持续发展。
注 2: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冷却塔科创中心项目”于 2021 年 8 月取得江苏武进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武经发管备(2021)138 号],2022 年 3 月取得
常州市生态环境局文件《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冷却塔科创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常武环审(2022)88 号]。2022 年 3 月,海鸥股份申
报建设审批手续,因受常州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两湖”创新区总体规划影响,“冷却塔科创中心项目”自提交审批申请以来,相关手续一直未获批复。期间,公司根据“两湖”
创新区总体规划的推进情况,多次积极与当地政府审批机构协商。2025 年 8 月,公司根据常州市“两湖”创新区总体规划最新推进情况,在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
实施地点、实施金额、实施面积等前提下,公司将原申报建设复式布局结构改为平面布局结构,未改变建筑主体结构,符合相关规定,可以实施该项目。经公司 2025 年 8 月
注 3:上表若出现总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附表 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项目
截至期末
变更后 对应的原项 拟投入募集 本年度实际投入 实际累计投入金 投资进度(%) 项目达到预定可 本年度实现 是否达到预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
计划累计
的项目 目 资金总额 金额 额(2) (3)=(2)/(1) 使用状态日期 的效益 计效益 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投资金额
(1)
冷却塔 冷却塔智能
未做分期 本项目不产生直接的经
注1
科创中 环控研究测 5,264.83 127.45 1,603.23 30.45 否
承诺 济效益,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心项目 试中心项目
合计 — 5,264.83 — 127.45 1,603.23 30.45 — — —
经公司 2021 年 7 月 27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 2021 年 8 月 16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 同意公司将配股公开发行证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冷却塔智能环控研究测试中心项目”变更为“冷却塔科创中心项目”。本项目的
说明(分具体募投项目) 实施主要立足于产品检测和实验,以及新产品的研发、冷却塔前沿技术的研究,本身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项目建成后将主要为公司
产品提供技术支持,进一步增强公司技术实力,增加公司的技术储备,促进公司快速、可持续发展。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配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34)。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
注1
体募投项目)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
不适用
情况说明
注 1: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冷却塔科创中心项目”于 2021 年 8 月取得江苏武进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武经发管备(2021)138 号],2022 年 3 月取得
常州市生态环境局文件《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冷却塔科创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常武环审(2022)88 号]。2022 年 3 月,海鸥股份申
报建设审批手续,因受常州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两湖”创新区总体规划影响,“冷却塔科创中心项目”自提交审批申请以来,相关手续一直未获批复。期间,公司根据“两湖”
创新区总体规划的推进情况,多次积极与当地政府审批机构协商。2025 年 8 月,公司根据常州市“两湖”创新区总体规划最新推进情况,在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
实施地点、实施金额、实施面积等前提下,公司将原申报建设复式布局结构改为平面布局结构,未改变建筑主体结构,符合相关规定,可以实施该项目。经公司 2025 年 8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