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微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
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有关制度规定,南微医学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
恪尽职守,认真履行职责。现将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汇报
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3 名成员组成。分别为独立董事吴应宇先
生、独立董事解亘先生和独立董事万遂人先生,并由具备财务管理与会计专业背
景和丰富经验的独立董事吴应宇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召开及议案审议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 召开时间 会议内容
第四届董事会 1 月 16 日 1.《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第
四次会议
第四届董事会 4 月 24 日 1.《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情
审计委员会第 况报告>的议案》
五次会议 2.《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殊普通合伙)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案》
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 8 月 8 日 1.《关于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第 2.《关于改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六次会议 3.《关于公司<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 10 月 27 日 1.《关于公司<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第 2.《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议案》
七次会议 3.《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工作制度>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 12 月 26 日 1.《关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第
八次会议
三、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情况
报告期内,综合考虑公司业务特别是海外业务的发展情况和整体审计需要,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
务所管理办法》及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规定,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公开选聘,公司改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
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监督和评估,审
阅了公司关于《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认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
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要求,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
务的工作中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客观、公正地发表
了相关审计意见,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较好地履行了
审计机构的义务和责任。
在年报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与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及关键审计事项等内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交
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
相关制度规定,认真审阅了公司内审部门的工作计划,认可其计划的可行性,督
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按照计划实施,并对内部审计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提高
了公司内部审计的工作效率,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
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缺陷的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各定期财务报告,并与公司管理层进
行了充分沟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符合《会计准则》的要求,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未发现其中存在重大错误或疏漏,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
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和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
告的事项。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查,认
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基于公平、自愿的原则进行,不存在违反相
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的情况,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需要,交易定价公允合理,
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
的利益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要求,持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及内部管理体系。公司股
东会、董事会、经营层运作规范;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信息披露等及时准确,
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利益。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完整、
合理、有效,公司内部控制实际运行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内
部控制的要求。
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听取各方需求和意见,充分发挥审计及监督作用,
积极协调公司管理层、内审内控部门、财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与毕马威华振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保持良好沟通,并配合外部审计机构开展年度财务
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及时关注审计工作进展,提高了审计工作效率,协助公司审
计工作顺利高效完成。
四、总体评价
全面修订,由公司审计委员会承接原监事会职能。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严
格按照修订后的相关制度与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委员会职责,积极与内外
部审计机构及公司管理层沟通协调,有效推动公司内部控制建设和规范运作,保
障董事会相关决策的科学性,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
秉持独立、公正、客观的工作原则,勤勉尽责,认真履行监督职能,充分发挥自
身专业优势,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内部控制等管理工作,持续推动公司规范化治
理,更好地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南微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本页无正文,为《南微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2025 年度履职
情况报告》之签字页)
审计委员会委员签字:
吴应宇
解亘
万遂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