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57 证券简称:华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9
杭州华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华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04 月 24 日召
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 亿元(含本数)自有资金
适当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上述额度有效期自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次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
可循环滚动使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
公告如下:
一、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对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资金收益,
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品种
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把控风险,使用不超过
人民币 3.00 亿元(含本数)部分自有资金适当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
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信托公司或其他金融机构
等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信托产品、资管计划、结构性存款、货币市场
基金、债券基金、国债逆回购、证券公司收益凭证以及其他根据公司内部决策程
序批准的理财对象及理财方式),但不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关于高风险投资涉及的投资品种。
(三)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 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有效期自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次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现金管理决策及实施
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有效期内和额度
范围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严格评估并严格控制风险,选择安全性高、投资回报相对较好的中低风险理财产
品,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
通知存款、大额存单、货币市场基金、收益凭证等),且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
质押,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着审慎原则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
常发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
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本次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情况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行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
人民币 3.00 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金融机构理
财产品,有效期限自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次年年度股东会
召开之日止。
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且保证资金安全
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
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
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宜已履行必
要的审议程序,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保证正常生产
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等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华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