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XING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丽泽 SOHO B座 20 层 邮编:100073
电话:(010) 51423818 传真:(010) 51423816
目 录
一、鉴证报告
二、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 O N G X I N G H U A CE RT I F I E D PU B L I C AC C O U N TA NT S LL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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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中兴华核字(2026)第 00002224 号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石化学”或“公
司”)编制的截止 2026 年 3 月 31 日的《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董事会的责任
聚石化学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
—发行类第 7 号》的规定编制《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聚石化学《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
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
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
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聚石化学前次募集资
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及我们认为必
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第 1 页 共 2 页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的规
定,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的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情况
(一)实际募集金额及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
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36.65 元,合计募集资金人民币 85,516.67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7,943.70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7,572.97 万
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1 月 19 日全部到位,实际收到募集资金金额为人
民币 79,684.57 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1 月 19 日
(信会师报字[2021]第 ZE10005
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
号)。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止日余
银行名称 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备注
额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肇庆分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清远市分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清远经济开发区支 2018023729200052806 5,265.50 - 已销户
行
花旗银行(中国)有限
公司广州分行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肇庆分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清远经济开发区支 2018023729200055086 - - 已销户
行
花旗银行(中国)有限
公司广州分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清远市分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四方监管
公司清远经济开发区支 2018023729200066719 - 0.06
专用账户
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四方监管
公司清远市分行 专用账户
合计 / 79,684.57 51.36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当前余额
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明细 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 85,516.67
减:承销保荐费用(不含税) 5,832.10
公司实际收到募集资金金额 79,684.57
减: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含税) 1,729.10
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7,948.78
置换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含税) 857.96
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2,358.48
项目结项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8,064.49
募投项目累计支付金额 39,317.50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0
加:募集资金现金理财收益金额 36.70
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净额(扣除手续费) 606.40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51.36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第十八次会议。同意将原于清远实施的募投项目“无卤阻燃剂扩产建设项目”搬迁
至池州并入募投项目“池州无卤阻燃剂扩产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由公司全资子公
司清远市普塞呋磷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塞呋”)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池
州聚石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池州聚石”),实施地点由广东清远变更为安徽
池州,并且使用募集资金 4,021.71 万元向池州聚石增资以实施变更主体后的募投
项目;同意将募投项目“池州聚苯乙烯生产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池州聚石变更
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庆聚信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庆聚信”),实施
地点由安徽池州变更为安徽安庆,并且使用募集资金 8,000.00 万元用于实缴安庆
聚信的注册资本以实施变更主体后的募投项目。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关于科创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上述募投项目变更为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变更,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变
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1)《无卤阻燃剂扩产建设项目》:该项目原计划在清远生产基地利用现
有场地扩建无卤阻燃剂产能,但由于清远城市规划对化工项目逐步收紧,为保障
阻燃剂产品的持续和稳定性发展,公司将无卤阻燃剂产品的建设的重点投向外省
化工园区。2021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五届
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
议案》,公司将上述清远项目搬迁至池州化工新材料生产基地实施,实施主体由
公司全资子公司清远市普塞呋磷化学有限公司变更为池州聚石化学有限公司。
(2)《池州聚苯乙烯生产建设项目》:安庆市是公司石化项目的重点考虑
地点,安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具有完善的石油化工产业链集群,同时陆运、
航运、空运交通便捷,项目用地邻近中国石化安庆分公司,能提供生产聚苯乙烯
所需的大部分原料。但由于当地土地指标紧缺,公司石化项目退而求其次选择与
安庆相邻的池州市,2021 年 9 月,安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获得新增土地指标,
公司出于长远战略规划发展的考虑,决定变更原项目实施地点及实施主体。2021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关于对外
投资安庆石化生产基地的议案》,同意将“池州聚苯乙烯生产建设项目”变更至安
庆实施,项目名称变更为安庆聚苯乙烯生产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由池州聚石化学
有限公司变更为控股子公司安庆聚信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并按计划达到预期收益,在本次募集资金
到位前,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公司预先以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截至
年 3 月 5 日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
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 88,067,439.14 元的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上述事项出具了《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
置换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 ZE10022 号)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4,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
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含 12 个月)。
募集资金账户。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 1.80 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
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截至 2023 年 8 月 2 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 1.80 亿元闲
置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 1.50 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
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下,使用不超过 9,000.00 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已将前次暂时用于
补充流动资金的 9,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五)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80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
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的投资产品,使用期
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含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范围
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累计投资金额 12,100.00 万元,累计获取投资收益 36.70 万元,期末理财产品已
全部到期。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投资相关产品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签约方 产品名称 产品类型 金额 起止日期 是否到期
国泰君 国泰君安证券君跃
安股份 飞龙伍
本金保障型 4,000.00 2021.08.26-2021.09.27 是
有限公 佰定制款 2021 年第
司 33 期收益凭证
国泰君
国泰君安证券睿博
安股份 2021.12.09-
系列坤睿 21013 号 本金保障型 1,300.00 是
有限公 2022.02.09
收益凭证
司
国泰君
国泰君安证券睿博
安股份 2021.12.14-
系列结睿 21016 号 本金保障型 1,800.00 是
有限公 2022.01.13
收益凭证
司
中泰证
中泰证券收益凭证
券股份
“安鑫 本金保障型 2,000.00 2021.08.31-2021.11.29 是
有限公
宝”3 月期 232 号
司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
中泰证
公司收
券股份
益凭证“安盈添利” 本金保障型 1,000.00 2021.08.31-2021.09.27 是
有限公
第
司
中泰证
券股份
国债逆回购 204003 本金保障型 2,000.00 2021.12.03-2021.12.06 是
有限公
司
合计 / 12,100.00 / /
(六)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议案》,同意公司
使用超募资金 8,000.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
荐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该事项已于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
过。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将 8,000.00 万元全部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入
公司普通账户。
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总计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公司在股东会审议通过之后,将超募
资金 4,358.48 万元(包含新增利息收入)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入一般账户,并对该
募集资金专户进行了销户。
(七)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投资池州化工新材料生产基地项目的议案》《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池州聚苯乙
烯生产建设和无卤阻燃剂扩产建设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万元投资无卤阻燃剂扩产建设项目。2021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同意将原使用超募资金的募投项
目“池州聚苯乙烯生产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池州聚石化学有限公司变更为公
司控股子公司安庆聚信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庆聚信”),实施地点
由安徽池州变更为安徽安庆,并使用募集资金 8,000.00 万元用于实缴安庆聚信的
注册资本以实施变更主体后的募投项目。
(八)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的对照
本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
中披露的有关内容不存在差异。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详见附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说明
本公司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补充流动资金”、“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产生直接经济效益,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四、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相关资产运行情况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中不存在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卤阻燃剂扩产建
设项目”
项目结项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
超募资金投向:
合计 49,046.17 59,607.67 77,689.25 49,046.17 59,607.67 77,689.25 17,728.30 —
附件 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 截止日投资 最近三年及一期实际效益 是否达
截止日
项目累计产 承诺效益 到预计
序 累计实现效益
项目名称 能利用率 2023 年度 2024 年度 2025 年度 2026 年 1-3 月 效益
号
正式投产后
的前三年预 改性塑料产品
改性塑料产品产 改性塑料产品产 改性塑料产品产值
计分别达产 改性塑料产品产 产值 115,724.03
年产 40,000 吨改性塑料 60%、80%和 值 20,676.58 万元, 值 33,447.32 万元, 值 37,691.44 万元, 8,138.76 万元,膜
扩建项目 100%,达产年 膜材产品产值 膜材产品产值 膜材产品产值 材产品产值
度产值预计 3,150.82 万元 产值 19,107.61
可 达 到 万元
元。
无卤阻燃剂扩产建设项
目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补充流动资金
超募资金投向:
池州无卤阻燃剂扩产建
设项目
安庆聚苯乙烯生产建设
项目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
注:注:1、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年产 40,000 吨改性塑料扩建项目前三年预计分别达产 60%、80%和 100%,达产年度产值预计可达到 64,500.00
万元。上述项目于 2022 年 3 月结项,2023 年度是项目投产第一个完整会计年度。2023 年项目产量 23,358.52 吨,产能利用率 58.40%,与预计产能利用率 60%不存在重大差异;2024
年项目产量 34,950.94 吨,产能利用率 87.38%,达到预计产能利用率;2025 年项目产量 40,422.40 吨,达到预计产能利用率。2023 年项目产值为 23,827.40 万元,2024 年项目产值
为 38,968.72 万元,2025 年项目产值为 44,970.18 万元,产值均低于预计产值,主要是产品销售单价较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时的价格下降所致。2026 年第一季度项目产值为 9,567.16
万元,产值均低于预计产值,主要是产品销售单价较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时的价格下降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