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国有企业、上市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广东聚石化学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切实履行
了相关职责。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现将 2025 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
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 1993 年,2000 年由国家工商
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 年吸收合并
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
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所”)。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院 1
号楼南楼 20 层。首席合伙人李尊农。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 199 人、注册会计师
人数 1052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522 人。
中兴华所 2024 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 203,338.19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家,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
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采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 22,208.86 万元。中兴华所提供
审计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与公司同行业客户共 102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2025 年 11 月 13 日,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
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
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兴华
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在查阅
了中兴华所的基本情况、资格证照和诚信记录等相关信息后,认为其具备担任公
司财务审计机构的资质条件,具备相应的知识和履职能力,对公司所在行业的经
营特点及公司基本情况比较了解,能够胜任公司的审计工作。同意公司续聘中兴
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
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二)2025 年 12 月 23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
册会计师、公司财务部进行审前沟通,对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会计
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问题、重要时间节点、年报审计要点、人员安
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6 年 1 月 26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
册会计师、公司财务部进行沟通,了解审计进度和公司业绩预告的准备情况,并
针对重要审计事项逐一研讨。
(四)2026 年 2 月 25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
册会计师、公司财务部开展沟通,了解审计进度和公司业绩快报的准备情况,就
部分审计事项进行了讨论。
(五)2026 年 4 月 24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以现场
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
交董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
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
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
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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