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金额及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
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36.65 元,合计募集资金人民币 85,516.67 万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7,943.70 万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79,684.57 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1 月 19 日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
[2021]第 ZE10005 号)。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当前余额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发行名称 2021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2021 年 1 月 19 日
本次报告期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 85,516.67
减:承销保荐费用(不含税) 5,832.10
公司实际收到募集资金金额 79,684.57
减: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含税) 1,729.10
置换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含税) 857.96
减: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72,633.31
本年度使用金额 5,055.94
加:募集资金现金理财收益金额 36.70
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净额(扣除手续费) 606.41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51.37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依照《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
了《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变更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
户。2023 年 7 月 31 日,公司及子公司池州聚石化学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天风证
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经济开发区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四方监管协议》;2023 年 8 月 1 日,公司与保荐机构天风证券、中国建设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市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专户报
告期内已注销),公司及子公司安庆聚信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天风证
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市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
协议》。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履行。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初始存放金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存储余额 备注
额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肇庆分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清远市分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清远经济开发区支 2018023729200052806 5,265.50 - 已销户
行
花旗银行(中国)有限
公司广州分行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肇庆分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清远经济开发区支 2018023729200055086 - - 已销户
行
花旗银行(中国)有限
公司广州分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清远市分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四方监
公司清远经济开发区支 2018023729200066719 - 0.08 管专用
行 账户
四方监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清远市分行
账户
合计 / 79,684.57 51.37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的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 9,000.00 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报告期
内,公司已将前次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 9,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归还至募
集资金专用账户。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五)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安庆聚苯乙烯生产建设项目”,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总
计 4,358.38 万元人民币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25 年 9 月 3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公司在股东会审议通过之后,将超募
资金 4,358.48 万元(包含新增利息收入)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入一般账户,并对该
募集资金专户进行了销户。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无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池
州无卤阻燃剂扩产建设项目”和“安庆聚苯乙烯生产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
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本次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不会对
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
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在不改变募投项目的实
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下,对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
期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序 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延期后预计达到可使用状
项目名称
号 态日期 态日期
池州无卤阻燃剂扩产建
设项目
安庆聚苯乙烯生产建设
项目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管理募集资金,不存在
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
放及使用情况,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
告的结论性意见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聚石化学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的《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
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
制。
七、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聚石化学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
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85,516.67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055.94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77,689.25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
截至期末累计
已 变更 项 投入金额与承 截至期末投 项目可行性
募集资金承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 本年度投入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是否达到预
承诺投资项目 目(含部 调整后投资总额 诺投入金额的 入进度(%)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是否发生重
诺投资总额 金额(1) 金额 金额(2) 用状态日期 计效益
分变更) 差 额 (3) = (2)- (4)=(2)/(1) 大变化
(1)
年产 40,000 吨 2022 年 3 月已结项, 改 性 塑 料 产 品 产 值
改性塑料扩建 否 100.00 节余资金用于永久 37,691.44 万元,膜材产 注 否
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品产值 7,278.74 万元
研发中心建设
否 100.00 止,节余资金用于 未有业绩承诺 不适用 否
项目 5,265.50 365.88 365.88 - 365.88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已并入“池州无卤
无卤阻燃剂扩
是 / 阻燃剂扩产建设项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产建设项目 4,021.71 - - - - -
目”
补充流动资金 否 100.00 /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项目结项结余
资金永久补充 否 / 18,064.49 18,064.49 - 100.00 / 不适用 / 否
流动资金
超募资金流
向:
池州无卤阻燃
剂扩产建设项 是 8,000.00 12,021.71 12,021.71 300.00 12,038.80 17.09 100.14 2026 年 6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目
安庆聚苯乙烯
否 8,000.00 8,000.00 8,000.00 397.46 8,000.00 0 100.00 2026 年 12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生产建设项目
超募资金永久
否 12,358.48 12,358.48 12,358.48 4,358.48 12,358.48 - 100.00 /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补充流动资金
合计 - 77,404.65 77,672.16 77,672.16 5,055.94 77,689.25 17.09 100.02 - - - -
报告期内,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池州无卤阻燃剂扩产建设项目”和“安庆聚苯乙烯生产建设项目”达到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详见专项报告“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的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末,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为 0 万元。详见专项报告“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总计 4,358.48 万元人民币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详见专项报告“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使用情况(五)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详见专项报告“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若表格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所致。
注:1、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年产 40,000 吨改性塑料扩建项目前三年预计分别达产 60%、80%和 100%,达产年度产值预计可达到 64,500.00 万元。上述项目于 2022 年 3 月结项,2023 年
度是项目投产第一个完整会计年度。2023 年项目产量 23,358.52 吨,产能利用率 58.40%,与预计产能利用率 60%不存在重大差异;2024 年项目产量 34,950.94 吨,产能利用率 87.38%,达到预计产能利用率;2025 年项目产量
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