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
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忠实、勤勉的原则,
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
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 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3 月 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5 年外部审计机
构。
二、 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在 2025 年度审计计划阶段,信永中和就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总体审计
策略及审计计划,包括审计范围、项目团队人员构成、重要时间节点等事项与公
司管理层、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进行了沟通;在 2025 年度审计结束阶段,对
审计基本情况、总体审计结论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按照《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
信永中和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
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
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信永中和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
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经营成果和
现金流量;公司按照《内部控制审计制度》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信永中和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相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
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
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 年 12 月 12
日,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
议案》,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
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在 2025 年年度审计工作前,信永中和就独立性确认、计划的审计范
围、计划的审计时间和识别出的特别风险等相关情况,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做了
充分的沟通。
(三)在 2025 年年度现场审计期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履行监督、核
查职能,关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了解审计工作进度和会计师关注的问
题,并对审计报告的提交时间进行了督促,以保证在约定时限内完成年度审计和
(四)2026 年 4 月 13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以现
场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财务报表、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
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 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恪尽职守、认真履职,充分发挥审计委员
会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职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
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
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