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要求,凌
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
独立董事王子冬、宋衍蘅、蔡成维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
如下专项报告:
经核查独立董事王子冬、宋衍蘅、蔡成维的任职经历以及签
署的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
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
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
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