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26 证券简称:上海钢联 公告编号:2026-024
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钢银电商及其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及福费廷业务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钢联”“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钢银电商及其
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及福费廷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钢银
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钢银电商”)及钢银电商全资子公司上海钢
银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钢银供应链”)、上海咏鑫实业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咏鑫实业”)、宁波钢赢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钢赢”)
开展应收账款保理及福费廷业务,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应收账款保理及福费廷业务的基本情况
为推动钢银电商及其子公司业务发展,缩短应收账款回笼时间,提高资金
周转效率,提升平台服务能力,钢银电商及其全资子公司钢银供应链、咏鑫实业、
宁波钢赢拟与银行、非银金融机构等具备相关业务资质的其他机构开展累计不超
过 40 亿元人民币的应收账款保理及福费廷业务,有效期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一年。且 2027 年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在未经下一年度(2026 年度)股东会
批准之前,并且公司董事会没有作出新的议案或修改、批准之前,本议案事项持
续有效。
本次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
审议。
二、应收账款保理及福费廷业务的主要内容
与银行、非银金融机构等具备相关业务资质的其他机构开展应收账款保理及福费
廷业务。
约定为准。或以无追索权的福费廷方式办理,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过人民币 40 亿元。
业务在未经下一年度(2026 年度)股东会批准之前,并且公司董事会没有作出
新的议案或修改、批准之前,本议案事项持续有效。
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相关主体财务部门组织实施。
三、 开展保理及福费廷业务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办理保理及福费廷业务有利于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应
收账款管理成本,改善资产负债结构及经营性现金流状况。有利于钢银电商及其
子公司业务的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规划和公司整体利益。
四、董事会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钢银电商及其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及福费廷业务
符合目前的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缩短应收账款回笼时间,加快资金周转,保障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董
事会同意钢银电商及其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及福费廷业务。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