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92 证券简称:奥飞娱乐 公告编号:2026-021
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完善英雄特摄领域 IP 矩阵布局,拟
由全资子公司广州奥飞动漫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飞动漫文化”)与关联方广州叻
呱呱文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叻呱呱文化”)签署《影视作品投资合作协议》,双方合作投资
英雄特摄影视项目《星夜铠》,本项目的总制作费用为 3,323 万元,其中奥飞动漫文化出资 2,000
万元,投资占比 60.19%;叻呱呱文化出资 1,323 万元,投资占比 39.81%。
叻呱呱文化是由公司董事蔡嘉贤先生实际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的有关规定,叻呱呱文化是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合作投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一次会议,以全
票同意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拟与关联方签署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同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3 票回避的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拟与关联方签署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其中关
联董事蔡东青先生、蔡晓东先生、蔡嘉贤先生回避表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
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
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版权代理;项目策
划与公关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企业管理咨询。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叻呱呱文化是公司的关联法人。
叻呱呱文化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双方根据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按照各自投资比例以货币方式出资,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甲方:广州奥飞动漫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乙方:广州叻呱呱文化有限公司
(二)协议主要内容
双方就特摄影视项目《星夜铠》
(暂定名,以下简称“本项目”)开展联合投资合作,本项
目总制作费用为人民币 3,323 万元,不包括本项目宣传推广等其他费用。
(1)甲方以现金出资 2,000 万元、投资占比 60.19%,乙方以现金出资 1,323 万元、投资
占比 39.81%。
(2)乙方投资款分两期支付:在本协议签署生效后 10 个工作日内,支付投资款的 60%即
(3)如有需要追加本项目制作费的,双方按投资比例在不超过 200 万元的范围内追加投
资款;超过此范围的部分,双方另行协商。
(1)本项目相关知识产权归属甲方和乙方共同共有;
(2)本项目在全球范围内的知识产权运营权由甲方永久独占享有;甲方有权自行决策行
使知识产权权利,无需征得共有知识产权权利方同意。
(1)甲方为本项目的主控方和统筹方,负责作品的拍摄制作、发行、知识产权运营等相
关事宜;
(2)乙方按约定投资份额出资,享有本项目相应投资收益及其他相关权益。
本协议自双方盖章且经甲方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五、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等情况,不存在与关联人产生同业竞争的情形,交易完成后不存
在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对公司形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贯彻实施以 IP 为核心的发展战略,进一步完善在英雄特摄领域的 IP 矩阵布局;叻呱
呱文化实际控制人蔡嘉贤先生负责本公司英雄少年工作室、快乐童年工作室等内容版块业务的
日常管理工作,具有内容项目制作及运营管理等相关经验。双方通过合作投资打造全新原创特
摄作品,有望强化公司在真人特摄细分领域的市场地位,降低项目投资风险,提升运营效率。
本次合作投资符合公司聚焦主业、打造以 IP 为核心的全产业链平台的长期战略方向,不
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定价
原则,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关系的其他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 159.13 万元。
八、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是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按照市场化原则确定交易的具体事项及价格,符合
公司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本次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平等、公允的原则,决策程序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
同意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签署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相关事项。
九、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