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2025 年度在任及离任独立董事陈黄漫先生、王霄先生、郑国坚先
生、刘娥平女士、杨勇先生对自身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向公司董事会提交
了《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报告》。公司董事会对上述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
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公司 2025 年度在任及离任独立董事陈黄漫先生、王霄先生、郑国坚
先生、刘娥平女士、杨勇先生的任职情况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
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
要股东及其附属企业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
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关于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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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