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创智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思创智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
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
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事
务所”)2025 年度履职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 1983 年 12 月,前身为浙江会计
师事务所;1992 年首批获得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资格;1998 年脱钩改制成为浙江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2011 年转制成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0
年 12 月成为首批获准从事 H 股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
天健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
计服务的能力与经验。截至 2025 年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拥有合伙人 250 人,
注册会计师 2,363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954 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关
于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事务所提供的
资料进行审核,认为天健事务所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
信状况、独立性,具备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够满足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工
作的质量要求,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质量和连续性,一致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六
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公司于同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
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
一年,并提请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7 日召开 2024 年年
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二、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结合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天健事务所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
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
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
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
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进行
了沟通。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
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事务所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认为天健
事务所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等方面能够满足公
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审计委员会就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
事项形成了决议,同意续聘天健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
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6 年 2 月 4 日,审计委员会成员、独立董事通过线上的方式与负
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沟通会议,对 2025 年度审计工作
的初步预审情况沟通和确定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如审计范围、人员安排、审计重
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公司审计委员会成员、独立董事及相关人员认真听取
了汇报并就相关事项提出了建议。
(三)2026 年 4 月 20 日,天健事务所在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与公司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进行邮件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审阅了天健事务所关于
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报告出具相关的情况汇报,并对审计工作提出意见与建议。
(四)2026 年 4 月 27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以现
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
会审议。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事务所在 2025 年度在对公司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审计以及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关联交易、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公
司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
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
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
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整、清晰、及时。
特此报告。
思创智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