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创智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关于《董事会关于 2024 年度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
及事项已消除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天健”或“会计师”)对思
创智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
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26〕10515 号)以及《关于对
思创智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审计报告所
涉及事项在 2025 年度消除情况的专项说明》(天健函〔2026〕376 号)。根据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
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的相关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上年度导致非标准审计意见事项消除情况
发表意见如下:
经审阅天健为公司 2025 年度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审计委
员会认可天健出具的《关于对思创智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出
具非标准审计意见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在 2025 年度消除情况的专项说明》,审计
委员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对公司 2025 年度
报表的影响已消除,同意《董事会关于 2024 年度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
及事项已消除的专项说明》。
思创智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