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任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
管理委员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
事务所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运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
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对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
经评估认为,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在资质条件、执业记录等方面合规有效,履
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兴华”)成立于
会信用代码 911101020855463270,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编号 11000010,首席
合伙人为张恩军,截止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95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 453 人,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185 人。
证券业务收入 4,467.70 万元;2024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21 家,上
市公司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
金融业等,审计收费总额 2,645.00 万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 家。
(二)执业记录
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刘志文,1998 年 12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
为 3 家上市公司签署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鱼海波,2014 年 11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 年 12 月开
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 年 10 月开始在北京兴华执业,近三年为 1 家上市公
司签署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刘志坚,1999 年 11 月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1 年开始在北京兴华执业,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
超过 21 家。长期从事证券审计业务,参与及担任过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复核
工作,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三)诚信记录
北京兴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3 次、监督管理措施 9 次,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
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 0 次、纪律处分 3 次。
北京兴华共有 24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受到证
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3 次、监督管理措施 9 次,受到证
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督管理措施 0 次、纪律处分 3 次。
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因执业行为
受到刑事处罚 0 次,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0 次、
监督管理措施 0 次,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 0
次、纪律处分 0 次。
(四)独立性
北京兴华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
不存在可能影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五)风险承担能力水平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0 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额不低于 1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能够覆盖因审
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涉及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民
事诉讼,二审判决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赔偿 808 万元,北京兴华已全额赔付。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
(一)人力及其他资源配置
北京兴华配备了专属的审计工作团队,核心成员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
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专业资质。北京兴华能够投入足够的资源以确保各项目组
工作顺利实施,同时配备了专业 IT 审计组,专业配置合理,人数、执业水平和
经验能满足项目要求。
(二)质量管理水平
为了规范北京兴华执业人员在业务执行过程中的专业咨询行为,提高执业质
量。根据《质量控制准则第 5101 号—会计师事务所对执行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
其他鉴证和相关服务业务实施的质量控制》和北京兴华《业务质量控制制度》的
相关规定,制定了《项目咨询管理办法》,并建立了相应的咨询机制、流程及规
范等,就执业过程中遇到疑难问题或争议事项时,应当首先在项目组内部逐级咨
询,形成一致意见并书面记录;如项目合伙人未能解决的咨询事项、或项目合伙
人与项目组人员存在分歧的事项以及复核合伙人与质量控制复核人存在分歧的
事项等,均应启动项目组外咨询;如果会计师事务所内部专家无法达成解决共识,
技术标准部应当向会计师事务所外部有关专家进行咨询,以求得到有效解决。
根据《质量控制准则第 5101 号—会计师事务所对执行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
其他鉴证和相关服务业务实施的质量控制》有关规定,科学制定了在执行过程中
的意见分歧的处理和解决机制等,有效控制执业风险,合理保证业务质量。如分
歧未能达成一致,由项目合伙人发出申请启动技术咨询程序,将分歧问题提交合
伙人管理委员会下设的质量管理委员审议决定。
为了规范业务报告的出具流程,加强业务报告的项目质量控制,提高复核工
作质量,防范和化解执业风险,根据《业务质量控制制度》有关规定,制定了项
目内二级复核程序,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复核、项目合伙人为二级复核;质控合伙
人最终复核。
北京兴华质量控制部对审计项目执行严格的监督检查程序以保障高质量的
审计执业水平,主要包括实时项目质量监控检查和已完成项目质量监控检查。北
京兴华对质量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建议,不断完善相应的政策和程序,
保持稳定的工作质量。
北京兴华依据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了相应
的内控制度和政策。通过设计和实施风险评估程序、设定质量目标,识别和评估
风险质量,对监控活动进行评价,确定是否存在缺陷。对已识别的缺陷进行分析
和查找原因,采取积极整改措施。
(三)审计工作方案
北京兴华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全面、合理、
可操作性强的审计方案,审计工作围绕被审计单位的审计重点展开,涉及业务、
财务、内控及信息系统等多个方面,覆盖公司重要风险领域及重要的分子公司。
(四)对公司实施年度审计信息安全管理措施
北京兴华为完善事务所信息化系统及提高应用水平,制定了《信息化管理制
度》,包括《信息化工作管理制度》、《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信息化基础设施管
理办法》等管理制度。同时为保障公司审计信息安全,北京兴华实施如下安全管
理措施:
(1)签署保密协议:所有参与公司审计项目的成员必须签署保密协议。
(2)根据审计人员的分工,只授予其完成工作所必需的数据查看权限。
(3)对于数据传输,选用 U 盘、钉钉等加密通道传输电子审计资料,严禁
使用个人邮箱或即时通讯软件传输敏感数据。
(4)账户清理:审计结束后,立即书面通知公司注销所有临时授予的访问
账户,杜绝“僵尸账户”隐患。
(五)年度审计费用
元、内控审计费用为 100.00 万元,较 2024 年度审计费用减少 59.85 万元,减少
比例为 14.39%。
(六)其他需补充说明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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