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为进一步完善激励约束机制,有效调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方案。
一、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三、薪酬标准
(一)董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其与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
具体任职岗位、绩效考核结果等领取薪酬,并享受公司各项社
会保险及其他福利待遇,公司不再额外支付董事津贴。
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原则上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外部董事因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差旅费以及依照《公司
章程》行使职权时所需的其他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根据股东会决议,独立董事的年度津贴为每人 8 万元(税
后),按月发放。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
度》的规定,以及公司相关薪酬办法、实际经营情况、个人履
职情况及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评价,并据此作为确
定薪酬的依据。
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实施月度预
发和延期支付制度。年度绩效考核和综合考核评价结果确定后,
按照当年绩效年薪的 80%进行兑现,其余 20%部分作为延期绩
效年薪,根据任期绩效考核结果进行兑现。高级管理人员享受
公司各项社会保险及其他福利待遇。
四、其他规定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个
人所得税、各类社会保险费用以及其他需由个人承担的部分款
项由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代扣代缴。
(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
述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高级管理人薪酬
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披露。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