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背景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
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系基于公司产品出口业务所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
险为目的,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只限于公司出口结算所使用的外币,
在外汇政策监管要求的情况下,公司 2026 年拟选择适合的市场时机开展金融衍
生品交易业务规避汇率风险。
二、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金额
结合公司出口业务规模预测,任何时点公司及子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用
于金融衍生品业务的交易金额最高不超过 8,000 万美元,额度在有效期内可滚动
使用,期限自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 12 个月。
(二)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三)交易品种
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工具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结构性远期、外汇掉期、
货币期权等产品及上述产品的组合。
(四)决策授权
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内全权办理具体业务及签署相关
业务文件,公司董事会不再逐笔形成决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
性的交易操作,但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汇金融衍生品价格波动,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预计能够满足履约的需要。
影响,或因交易对手方违约等带来风险。
(二)风控措施
选择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且只允许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
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进行投资和套利交易。
审核流程、决策程序、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做出明确
规定。
应收账款,严控海外逾期应收账款和坏账。
现重大风险或可能出现重大风险,财务部应及时向财务总监提交分析报告和解决
方案,并同时向公司证券部或董事会秘书报告。证券部或董事会秘书根据有关规
定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已出现或可能出现的重大风险达到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披露标准时,公司按有关规定应及时公告。
四、可行性分析结论
公司本次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依据实际业务
发生情况开展相关业务,公司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公司已建立《金
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具有可行性。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