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江
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山集团”或“公司”)2022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2023 年 2 月修订)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丰山集
团 2025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961 号)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
额 5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 5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1,021.13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48,978.87 万元。上述资金于 2022 年 7 月 1 日全部到位,
已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苏公 [2022]B078 号《验资
报告》。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丰山集团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一、募集资金净额 48,978.87
减:
项目 金额
加: 扣除手续费的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 3,276.09
二、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账户应有余额 5,316.78
三、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账户实有余额 5,316.78
注:小数点后两位存在的差异皆因四舍五入导致。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丰山集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并执行《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以下简称
《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
,丰山集团及其子公司、监管银行和华泰联合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账户实行专户
存储制度。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大丰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大丰支
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安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任公司、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
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大丰支行
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责任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
议》。
任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大丰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
协议》。
责任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
议》。
责任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峡宜昌自贸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
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其中,因部分募投项目发生变更以及部分募投项目已达到预定使用状态,相关
账户已注销。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13 日、 2023 年 1 月 5 日、2023 年 4 月 5
日、2023 年 6 月 22 日、2024 年 7 月 13 日、2024 年 9 月 30 日、2024 年 11 月 14 日
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公
告编号:2022-084)、《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
《关于注销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
重大差异,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除已注销不再使用的募集资金专户对应的《募
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外,其他已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
方监管协议》履行状况良好。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情况
如下:
单位:万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型 专户余额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大丰支行 8110501012502219883 募集资金专户 5,300.33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行 402020100100142483 募集资金专户 10.18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峡宜昌
自贸区支行
总计 5,316.78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核查意见附件 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先期投入自有资金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 3,500 万元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2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
用于暂时补充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集资金提前归还至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1 日在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归还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37)。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最
高额度不超过 2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公司及全资
子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尚有 6,435.51
万元人民币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 3,500 万元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2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
用于暂时补充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集资金提前归还至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1 日在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归还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37)。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最
高额度不超过 2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公司及全资
子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的理财收益为 320.31 万元,扣除手续费后收益为 317.68
万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且尚未到期的金额为 16,000.00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序 收益类 产品 2025 年 12 月 31
受托机构 产品名称 产品到期日
号 型 期限 日余额(万元)
结构性存 保本浮 三 个
款 动收益 月
结构性存 保本浮 三 个
款 动收益 月
序 收益类 产品 2025 年 12 月 31
受托机构 产品名称 产品到期日
号 型 期限 日余额(万元)
结构性存 保本浮 三 个
款 动收益 月
结构性存 保本浮 六 个
款 动收益 月
合计 16,000.00 -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全生产许可证》,标志着募投项目迈入正式生产阶段,但项目尚未结项,不涉及公开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节余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核查意见
附件 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
告的结论性意见
丰山集团董事会编制的2025年度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
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
式指南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丰山集团募集资金2025年度实际存放与
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
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通过资料审阅、沟通访谈、现场核查等多种方式对丰山集团募集资金
的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重点核查。经核查,丰山集团 2025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
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
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件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发行名称 2022 年公开发行可转债
募集资金到账日期 2022 年 7 月 1 日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791.85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4,488.59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48,978.87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100%
截至期末 截至期 项目达
累计投入 末投入 到预定 项目可
是否
募投 已变更项目,含 募集资金 调整后 截至期末 本年度 截至期末 金额与承 进度 可使用 行性是
承诺投资项目和 本年度实 达到
项目 部分变更(如 承诺投资 投资总 承诺投入 投入金 累计投入 诺投入金 (%) 状态日 否发生
超募资金投向 现的效益 预计
性质 有) 总额 额 金额(1) 额 金额(2) 额的差额 (4)= 期(具 重大变
效益
(3)=(2)- (2)/(1 体到月 化
(1) ) 份)
年产 24500 吨对
生产 硝基-4-氯三氟甲 2025 年 不适
氯甲苯等精细化 48,978.87 48,978.87 48,978.87 4,791.85 24,488.59 -24,490.27 50.00 -2,751.93 否
建设 苯等精细化工产 12 月 用
工产品建设项目
品建设项目
合计 48,978.87 48,978.87 48,978.87 4,791.85 24,488.59 -24,490.27 — — -2,751.93 — —
未达到计划进度
原因(分具体募 不适用
投项目)
为避免四川广安项目建设地块无法确定造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长时间延迟、影响公司业务的正常发展,公司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由四川
广安变更至湖北宜昌。2023 年 1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并经过 2023
项目可行性发生
年 1 月 30 日召开的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丰山转债”2023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年产 10,000 吨 3,5-二硝基-4-
重大变化的情况
氯三氟甲苯等精细化工产品建设项目”及“年产 1,600 吨 2-硝基-4-甲砜基苯甲酸及 750 吨环己二酮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变更用于“年产 24500 吨
说明
对氯甲苯等精细化工产品建设项目”的投资建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5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公告》 。
行费用的议案》 ,同意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320.19 万元置换先期以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7 日在指
募集资金投资项
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公告》 。
目先期投入及置
换情况
金对公司已投入募投项目 199.76 万元进行置换。
用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资金为 6,435.51 万元。
金情况
对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且尚未到期的金额为 16,000.00 万元,报告期内获得理
投资相关产品情 财收益 320.31 万元,扣除手续费后收益为 317.68 万元。
况
用超募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或
不适用
归还银行贷款情
况
募集资金结余的
不适用
金额及形成原因
募集资金其他使
不适用
用情况
附件 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发行名称 2022 年公开发行可转债
募集资金到账日期 2022 年 7 月 1 日
变更
投资 项目达 后的
变更后 截至期 进度 到预定 项目 董事 股东
实
募投 项目拟 末计划 本年度 实际累计 (% 可使用 本年度 是否达 可行 会审 会审
变更后 对应的原 施 实施
项目 投入募 累计投 实际投 投入金额 ) 状态日 实现的 到预计 性是 议通 议通
的项目 项目 主 地点
性质 集资金 资金额 入金额 (2) (3)= 期(具 效益 效益 否发 过时 过时
体
总额 (1) (2)/ 体到年 生重 间 间
(1) 月) 大变
化
年 产
吨对氯 2023 2023
基 -4- 氯三 新材
甲苯等 生产 湖北 48,978.8 2025 年 年1 年1
氟甲苯等 料科 48,978.87 4,791.85 24,488.59 50.00 -2,751.93 不适用 否
精细化 建设 宜昌 7 12 月 月4 月 30
精细化工 技有
工产品 日 日
产品建设 限公
建设项
项目 司
目
合计 48,978.87 4,791.85 24,488.59 - - -2,751.93 - - - -
变更原因:因 10000 吨 3,5-二硝基-4-氯三氟甲苯建设项目建设实施地四川广安建设基地,建设地块无法确定造成公司上述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长时间延迟、影响公司业务的正常发展,公司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由四川广安变更至湖北宜昌。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 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2023 年 1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
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募投 项目的议案》,并经过 2023 年 1 月 30 日召开的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丰山转债”2023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
项目) 议审议通过,同意将“年产 10,000 吨 3,5-二硝基-4-氯三氟甲苯等精细化工产品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变更用于“年产 24500
吨对氯甲苯等精细化工产品建设项目”的投资建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5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
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
不适用
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
不适用
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注:目前,募投项目投入进度低于募投项目实际完成进度,主要系:1、募投项目部分采购根据合同约定尚未达到付款节点,后续将根据该部分合同约定
支付相应款项;2、募投项目建设阶段,项目相关设备、材料等市场价格下行,叠加公司进行了严格采购审批与多轮竞争性谈判,采购成本大幅下降,同
时公司在完全满足项目设计标准、功能要求与预期效益的前提下,通过技术方案优化、工艺选型调整等进一步节约了项目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