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湖高新: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8 01:4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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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33   证券简称:东湖高新      公告编号:临 2026-016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名称: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或“东湖高新”)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武
汉中国光谷文化创意产业园 A2 区项目”、
                    “东湖高新智慧科技产业园项目(一
期)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
   ? 节余募集资金金额及使用安排:公司拟对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并将“武
汉中国光谷文化创意产业园 A2 区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 5,112.81 万元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将“东湖高新智慧科技产业园项目(一
期)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3,084.53 万元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用
于支付该项目合同尾款及相关合规用途。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02号)批准,公司于2021年4月
募集资金155,000万元,存续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扣除承销费用、保荐费以
及其他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12,820,754.72元(不含税金额)后,公司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共计人民币1,537,179,245.28元。中审众环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于2021年4月19日出
具了《验证报告》(众环验字[2021]0100025号)。详细如下表:
发行名称                 2021 年 4 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资金总额                          155,000.00 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153,717.92 万元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2021 年 4 月 16 日
  二、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及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武
汉中国光谷文化创意产业园A2区项目”、“东湖高新智慧科技产业园项目(一期)
项目”已全部完成建设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公司在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遵守募集资金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
度,在保障项目建设质量的前提下,强化项目全过程监督与管控,有效控制了项
目建设成本及费用,且募投项目存在已签订合同但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质保金
等情形,形成部分募集资金节余。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发展需求,公司拟对上述募投
项目结项。同时,鉴于“东湖高新智慧科技产业园项目(一期)项目”存在已签订
合同但尚未支付的大额合同尾款,其节余募集资金3,084.53万元将继续存放于募
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用于支付该项目合同尾款及相关合规用途;“武汉中国光
谷文化创意产业园A2区项目”后续不存在尚未支付的大额合同尾款,公司合理审
慎规划,拟将节余募集资金5,112.81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上述资金划转及支付完成后,公司将适时对相关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处理。
相关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人、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
之终止。
  公司本次将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符
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未违反中国证
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募投项目募集资
金使用、节余及后续使用安排情况如下:
结项名称               武汉中国光谷文化创意产业园 A2 区项目
结项时间                                  2026/4/24
募集资金承诺使用金

募集资金实际使用金

节余募集资金金额                        5,112.81 万元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用
          补流,5,112.81 万元
途及相应金额
结项名称              东湖高新智慧科技产业园项目(一期)项目
结项时间                               2026/4/24
募集资金承诺使用金

募集资金实际使用金

节余募集资金金额                        3,084.53 万元
          其他,节余募集资金 3,084.53 万元继续存放于募集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用
途及相应金额    资金专户进行管理,用于支付该项目合同尾款及相关
          合规用途。
  三、相关内部审核和批准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同意将
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审议情况
  经核查,本次拟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武汉
中国光谷文化创意产业园A2区项目”、“东湖高新智慧科技产业园项目(一期)项
目”结项,并将“武汉中国光谷文化创意产业园A2区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
业园项目(一期)项目”节余募集资金3,084.53万元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
理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形,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
东会审议。
  (三)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经审议,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拟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之“武汉中国光谷文化创意产业园A2区项目”、“东湖高新智慧科
技产业园项目(一期)项目”结项,并将“武汉中国光谷文化创意产业园A2区项
目”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5,112.81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东湖高新智慧科技产业园项目(一期)项目”节余募集资金3,084.53万元继续
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形,有利于提高公司
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审计委
员会同意此事项,并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东湖高新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武汉中国光谷文
化创意产业园A2区项目”“东湖高新智慧科技产业园项目(一期)项目”结项,并
将“武汉中国光谷文化创意产业园A2区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5,112.81万元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东湖高新智慧科技产业园项目(一
期)项目”节余募集资金3,084.53万元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的事项履行
了现阶段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综上,保荐人对本次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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