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513 证券简称:尚水智能 公告编号:2026-015
深圳市尚水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依照《企业会计准则》
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存货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
充分评估和分析各项资产减值的可能性,认为上述资产中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
值迹象,经过确认或计量,计提了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范围和总金额
备及资产减值准备的总金额为6,096.07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本期变动金额
项目 期初余额 期末金额
计提 转回 转销/核销 其他
坏账准备 5,363.13 683.83 - 116.84 -0.01 5,930.11
其中: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其他应
收款坏账准备
合同资
产坏账准备
存货跌价准备 3,722.32 5,412.24 695.80 529.54 - 7,909.22
合计 9,085.45 6,096.07 695.80 646.38 -0.01 13,839.33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合同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租赁应收款以及本
附注“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金融工具”中“金融负债的分类和后续计量”
所述的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
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
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
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
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或合同
资产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规范的租赁应收款,本公司运用简化计
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不含重大融资成
分的应收款项或合同资产,本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
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工具,本公司按照一般方法计量损失准备,在每
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
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
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
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
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
阶段,本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
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
债表日后12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
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
一部分。
本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
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确定金融工具
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
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对于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获得关于信用风险显著
增加的充分证据的金融工具,本公司以组合为基础考虑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
加。若本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假定该金
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
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
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
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
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1)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按照“金融工具的减值”所述的简化计量方法确定应收账款的预期信
用损失并进行会计处理。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
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的现值计量应收账款的信用损失。本公司将信用风险特征
明显不同的应收账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并估计预期信用损失;将其余应收账款
按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并考虑
前瞻性信息,在组合基础上估计预期信用损失。
(2)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组合名称 确定组合的依据
按账龄划分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
账龄组合
的应收账款
关联方组合 应收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款项
(3)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实际账龄法,本公司按照每笔的经济业务实际发生应收款和回收账款的时间
来确定应收账款账龄。
(4)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本公司将债务人信用状况明显恶化、未来回款可能性较低、已经发生信用减
值等信用风险特征明显不同的应收账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
(1)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按照“金融工具的减值”所述的一般方法确定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
损失并进行会计处理。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
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的现值计量其他应收款的信用损失。本公司将信用风险特征
明显不同的其他应收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并估计预期信用损失;将其余其他应
收款按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并
考虑前瞻性信息,在组合基础上估计预期信用损失。
(2)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组合名称 确定组合的依据
按账龄划分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
账龄组合
的其他应收款
关联方组合 应收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款项
(3)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先进先出法,公司按照先发生先收回的原则统计并计算其他应收款账龄。
(4)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本公司将债务人信用状况明显恶化、未来回款可能性较低、已经发生信用减
值等信用风险特征明显不同的其他应收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
(1)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按照“金融工具的减值”所述的一般方法确定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
损失并进行会计处理。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
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的现值计量合同资产的信用损失。本公司将信用风险特征明
显不同的合同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并估计预期信用损失;将其余合同资产按
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并考虑前
瞻性信息,在组合基础上估计预期信用损失。
(2)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组合名称 确定组合的依据
组合名称 确定组合的依据
按账龄划分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
账龄组合
的合同资产
(3)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实际账龄法,本公司按照每笔的经济业务实际发生应收款和回收账款的时间
来确定合同资产账龄。
(4)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本公司将债务人信用状况明显恶化、未来回款可能性较低、已经发生信用减
值等信用风险特征明显不同的合同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可变现净值是按
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
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
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除有明确证据表明资产负债表
日市场价格异常外,本期期末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为
基础确定,其中:
(1)产成品、商品、发出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
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
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2)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
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
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
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
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
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
具有相同或者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
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
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各项减值准备分别计入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科目,合计将
减少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6,096.07万元,减少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
润6,096.07万元。
本次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
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反映公司截止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5年度的经
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特此公告。
深圳市尚水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