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要求,天通控股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
估并出具以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钱凯先生、潘峰先生、龚里先生的任职经历、兼职情况
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均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
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
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没有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
影响公司独立性和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独立董事
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