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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财务与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忠实勤勉地履
行各项职责。现将本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财务与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财务与审计委员会由汤谷良、曾湘泉、艾华、陆银娣 4
名独立董事及刘兆年 1 名非独立董事组成,其中主任委员由具有会计专业资格的
独立董事汤谷良担任。
二、财务与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务所、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关联交易等重要事项召开了 5 次会议,具体情况如
下:
会议 召开日期 审议事项 决议情况
第六届财
审议通过
务与审计 2025 年 3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审计工作进展情况的议案》 本次会议
委员会第 月 28 日
议案
七次会议
职报告的议案》
第六届财
务与审计 2025 年 4
委员会第 月 26 日
八次会议
合伙)为 2025 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第六届财
审议通过
务与审计 2025 年 8 1、《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本次会议
委员会第 月 25 日 2、《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议案
九次会议
第六届财
审议通过
务与审计 2025 年 10 1、《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本次会议
委员会第 月 25 日 2、《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议案
十次会议
第六届财 综合授信计划的议案》
务与审计 3、《关于 2026 年度公司及下属企业办理银行等机构 审议通过
委员会第 综合授信及其他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次会议
月 19 日
十一次会 4、《关于公司 2026 年度使用临时闲置资金委托理财 议案
议 预计的议案》
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三、财务与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主要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通合伙)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审查,并对其审计工作进行了监督评估,认为
会计师事务所在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过程中,严格按照审计准
则的规定,独立、客观、公正、及时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服务,能够实
事求是的发表审计意见。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定期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督促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实施,公司内部审计部门
能够完成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满足公司对内部审计的需要,未发现内部审计工
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三)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等,认为公司发布的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
错报情况。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等相关要
求,已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2025 年,公司董事会财务与审计委员会审
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审计机构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
按照公司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
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五)协调管理层、内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通过定期会议、不定期会面或其他沟通方式积极协调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
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配合外部审计机构的工作,并提出合理化建议,督促各
项审计工作的高质高效完成。
四、总体评价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董事会财务与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等的相关规定,充分利用专业知识监督外部审计,指导内部审计和内部控制工作,
认真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有效推动了公司治理水平的持续提升。2026 年,
公司董事会财务与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切实履行各项职责,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
分发挥监督与指导职能,切实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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