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96 证券简称:利安隆 公告编号:2026-021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业绩的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
理降低财务费用、增加汇兑收益、锁定汇兑成本。公司及下属公司(包含纳入公
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各级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拟开展不超过人民币 150,000 万元(或等值外币)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
的使用期限自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
之日止。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
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得超过审议的额度。
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
公司股东会审议。
等波动风险为目标,将风险控制放在首位,但业务开展过程中依然会存在市场风
险、内部控制风险、回款预测风险、法律风险等因素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公司(包含
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各级子公司)开展不超过人民币 150,000 万元(或等值
外币)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期限自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 2026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
环滚动使用。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目的
为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降低汇率及利率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提高外汇资
金使用效率,可以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增加汇兑收益、锁定汇兑成本。
(二)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下属公司(包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各级子公司)拟开展不超过
人民币 150,000 万元(或等值外币)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的使用期限自
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在上
述使用期限及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在额度有效期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
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得超过审议的额度。
(三)交易业务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外
汇掉期、利率互换或上述产品的组合等其他外汇衍生品业务。衍生品的基础标的
包括汇率、利率、货币、商品、其他标的。
(四)交易对手方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交易对手方为经监管机构批准,有外汇衍生
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资金来源
公司及下属公司(包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各级子公司)开展商品外汇
衍生品业务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六)决策及实施
本事项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
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后提交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尚需提
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在规定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相关
文件,由公司投融资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二、风险分析、风险控制措施
(一)风险分析
格波动引起外汇衍生品价格变动,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回款预测,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供应商或客户可能会调整自身订单和预测,造
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外汇衍生品延期交割风险。
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二)风险控制措施
目的,禁止风险投机行为。
则、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控制处理程序、信息披
露等作了明确规定,控制交易风险。
以防范法律风险。
及时评估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发现
异常情况及时上报,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
门进行日常监督。
三、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
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
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
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四、相关审核程序及意见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及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公司及下属公司(包含纳入公
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各级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有利于有效规避外汇市
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业绩造成不良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
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增加汇兑收益,锁定汇兑成本,且公司内部已建立了相应的
监控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及下属公
司(包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各级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并将
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度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及
下属公司(包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各级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能够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增加
汇兑收益,锁定汇兑成本。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议和审议程序合法合
规,同意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
品交易业务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及下属公司(包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的各级子公司)开展不超过人民币 150,000 万元(或等值外币)的外汇衍生品交
易业务,期限自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年度股东会召
开之日止,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五、 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