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73 证券简称:瑞晨环保 公告编号:2026-015
上海瑞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瑞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6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和保证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
司及子公司拟合理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
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
(二)投资额度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情况,进行现金管理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三)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拟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或稳健型投资产品,投资品种不涉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
定的高风险投资品种。
(四)投资期限
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由董事
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审批。
(五)投资实施
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和期限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具体
实施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
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同时授权公司财务部门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仅限于安全性较高、流动
性好的中低风险或稳健性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
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
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件及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
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对现金管理执行情况进行日常检查。
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并确保不影响公司自有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
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通过进行上述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提高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和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
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
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
的利益。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瑞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