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安徽省交通建设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报告期内,安徽省交通建设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
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切实有效地开展了工作。现将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
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赵惠芳女士、陈亮先生、管海洋先生三名董
事组成,其中赵惠芳女士、陈亮先生为独立董事,委员中独立董事占比达到 2/3。
赵惠芳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二、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4次会议,审议议案12项。全体委员
均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积极履行职责,认真审议相关议案并发表专业意见。具
体情况如下:
审议通过的主要内容为: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
文及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4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的议案》
《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
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通过的主要内容为:《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审议通过的主要内容为:
《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安
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审议通过的主要内容为:《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证券监管相关法律法规等规章制
度的规定,严格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
露等相关事项,具体履职情况如下:
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容诚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
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
业资格和丰富的执业经验,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
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年报审计相关工
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和内部审计报告,
同时监督内部审计部门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进行内部审
计。经核查,我们认为内部审计工作能够有效运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听取公司管理层对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汇报后,
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和财务报表,认为公司各期的财务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会计政策、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所含内容能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报
告期内的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听取审议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以及公司内部审计、专项检查相关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健全完善情况和有
效运行情况进行审核评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
范体系等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不存在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报告期内,公司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健全且有效。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积极协调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
门就重大审计事项与外部审计机构进行沟通。在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
计实施过程中,充分听取和了解各方的意见,积极协调内部审计等部门与外部审
计机构进行沟通,配合外部审计机构,保障年度各项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总体评价
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
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认真审议相关议案,并发挥了指导、协调、监督作用,有
效促进了公司内控建设和财务规范,促进了董事会规范决策和公司规范治理。
项的事前审核,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促进公司
财务及相关事项的规范化,促进公司内控体系建设更加完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稳健发展。
特此报告。
审计委员会成员:赵惠芳、陈亮、管海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