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上会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
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上会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
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上会
会计师事务所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
具体情况如下:
一、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事务所名称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3 年 12 月 27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 755 号 25 层
首席合伙人 张晓荣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113 人
上年 末执业人 注册会计师 551 人
员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191 人
业务收入总额 69,164.46 万元
审计业务收入 48,416.30 万元
计)业务收入
证券业务收入 23,821.20 万元
客户家数 87 家
审计收费总额 7,384.93 万元
采矿业;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
司(含 A、B 股)
输、仓储和邮政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
审计情况 涉及主要行业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
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建筑业;农林牧渔;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1
累计赔偿限额为 1.1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
《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上会事务所近三年
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上会事务所近三年(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因执业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监督管理措施 10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
律处分 2 次。28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3
次、监督管理措施 12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2 次。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
会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
二、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上会事务所根据《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
其他执业规范,上会事务所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
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营业收入扣除事项专项核
查报告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上会事务所就本次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审计工
作要求、关键审计事项等与公司管理层、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进行了沟通。
经审计,上会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
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公司对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履职的评估情况
公司认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
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清晰、及时。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