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
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
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
现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
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中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
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并于 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
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
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具有 H 股
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止 2025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300 名,执业注册会计师 2,523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802 名。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七
次会议、 2025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建议,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就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
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
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
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立信审计小组的组成人员完全具备实施
本次审计工作的专业知识和从业资格,能够胜任本次审计工作。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结合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立
信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
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
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立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
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
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
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立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
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
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其具
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
要求。2025 年 10 月 26 日,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
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
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6 年 1 月 4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了 2026 年第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工作安排。
(三)2026 年 3 月 27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了 2026 年第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财务会计报表初稿。
(四)2026 年 4 月 26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了 2026 年第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内控审计报告、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
关规定,充分发挥了审查、监督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
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讨论
和沟通,有效监督了公司的审计工作,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
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
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
职责。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