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53 证券简称:康希通信 公告编号:2026-010
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
所的议案》,同意公司聘任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众华
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事项尚
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的前身是 1985 年成立的上海社科院会计师事务所,于
册地址为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 1630 号 5 幢 1088 室。众华会计师事务所自
士敏先生。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众华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股东)76 人,注册会
计师 343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不少于 189 人。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 52,237.70 万元,
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 43,209.33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 16,775.78 万元。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2025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量 83 家,审计收
费总额为人民币 9,758.06 万元。众华会计师事务所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
业为制造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
市公司审计客户数量 12 家。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众华会计师事务所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1)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纠纷案: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已生效未执行案件涉及金额 80 万元。另有 3 案尚未判决,涉及金额 4
万元。
(2)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纠纷案:截至 2025 年 12 月
(3)诚信记录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最近三年受到行政处罚 1 次、行政监管措施 5 次、自律监
管措施 5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3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
到行政处罚 2 次、行政监管措施 15 次,自律监管措施 5 次,未有从业人员受到
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
(二)项目成员信息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张勋先生,2016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业务,2012 年开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执
业,2025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 3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乐琦坤先生,2024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 年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 年开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 1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朱靓旻先生,2006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 年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4 年开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 年开始为
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过 1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因执业行
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
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监督管理措施情况如下:
处理处罚
序号 姓名 处理处罚日期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类型
因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
中国证监
行政监管 公司审计项目,被中国证监
措施 会山东监管局出具〔2023〕
管局
上述事项不会对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产生直接影响。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
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公司 2026 年度的审计费用具体会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
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数、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
标准确定。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 2026 年度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
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2026 年度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
师事务所的议案》,对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的人员信息、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
护能力、独立性、诚信记录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工作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
认为其具备相关审计资格,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
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将此议案提
交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众华会计师
事务所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此议案提
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获得股东会的批准,并自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