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85 证券简称:恒运昌 公告编号:2026-011
深圳市恒运昌真空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
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并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恒运昌真空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
会议、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
体、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并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关于部
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并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为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实施,公司拟在上海、武汉、合肥分别设立全资子公
司上海恒运昌、武汉恒运昌、合肥恒运昌(名称待定,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核准登记为准),并新增公司全资子公司恒运昌京昇半导体科技(北京)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北京恒运昌”)、上海恒运昌、武汉恒运昌、合肥恒运昌作为募投
项目“营销及技术支持中心项目”的实施主体,同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
公司北京恒运昌增资、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之间将通过增资、
注资等方式具体划转募投项目实施所需募集资金,募投项目其他内容不变。该事
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出具了明确的核
查意见。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恒运昌真空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5〕2671 号),并经上海
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693.0559 万股,
发行价格 92.18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156,065.89 万元人民币,扣除本次发行
费用(不含增值税)14,690.13 万元人民币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41,375.76
万元。
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6
年 1 月 22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
(天健验〔2026〕3-9 号)。公司及子公司已根据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与保荐人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
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储存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深圳市恒运昌真空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
市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拟使用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内容 项目投资总额
金额
半导体与真空装备核心零部件智能化生产
运营基地项目
合计 151,816.13 146,900.00
注:由于公司扣除发行费用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41,375.76 万元,募
集资金净额低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因此公司对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投资金额进行了相
应的调整,补充流动资金项目调整后的投资总额为人民币 11,375.76 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
金额为人民币 11,375.76 万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情况
(一)本次交易概况
公司新增全资子公司北京恒运昌作为募投项目“营销及技术支持中心项目”
的实施主体,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公
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的募集资金,向北京恒运昌增资以实施募投项
目。具体增资进度及增资金额将根据全资子公司的资金需求情况,在前述增资额
度范围内,由公司管理层确定并实施。
(二)本次交易的交易要素
□新设公司
√增资现有公司(√同比例 □非同比例)
--增资前标的公司类型:√全资子公司 □控股子公司 □参股
投资类型
公司 □未持股公司
□投资新项目
□其他:_________
投资标的名称 恒运昌京昇半导体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已确定,具体金额(万元)
:4,000
投资金额
? 尚未确定
√现金
□自有资金
√募集资金
□银行贷款
出资方式
□其他:_____
□实物资产或无形资产
□股权
□其他:______
是否跨境 □是 √否
(三)被增资全资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恒运昌京昇半导体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400MADP7HY71P
成立时间 2024 年 6 月 12 日
法定代表人 乐卫平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南路 15 号院 3 号楼 1 层 1-031 室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技术推广;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制造;机械电
气设备制造;货物进出口;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电子专用设
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泵及真空设备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
统装置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测量仪器销售;成品油批
发(不含危险化学品);技术进出口;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实
验分析仪器销售;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密封件销售;
阀门和旋塞销售;仪器仪表销售;电子元器件零售;仪器仪表修理;
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泵及真空设备制造;工业自动控制
系统装置制造;通用零部件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实验分
析仪器制造;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
造;仪器仪表制造;电子测量仪器制造。
股权结构 公司持股 100%
单位:人民币元
科目 2026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 202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4,802,209.64 5,363,414.71
负债总额 825,974.68 800,985.36
资产净额 3,976,234.96 4,562,429.35
科目 2026 年 1-3 月(未经审计) 2025 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 101,769.94 256,637.24
净利润 -586,194.39 -2,293,260.7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586,194.39 -2,293,284.67
的净利润
注:上述 2025 年度/2025 年 12 月 31 日财务数据已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天健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针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进行审计;2026 年 1-3 月/2026 年 3 月
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四、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情况
(一)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情况
为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实施,公司拟在上海、武汉、合肥分别设立全资子公
司上海恒运昌、武汉恒运昌、合肥恒运昌,并新增前述新设全资子公司以及全资
子公司北京恒运昌作为募投项目“营销及技术支持中心项目”的实施主体。除前
述新增实施主体外,募投项目其他内容不变。
具体内容如下:
募投项目名称 增加前实施主体 增加后实施主体
公司、北京恒运昌、上海恒
营销及技术支持中心项目 公司 运昌、武汉恒运昌、合肥恒
运昌
(二)拟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恒运昌申昇半导体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名称待定,最
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2)注册资本: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含本数)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股权结构:公司持股 100%
(5)资金来源及出资方式:公司以募集资金出资
(1)公司名称:恒运昌真空技术(武汉)有限公司(名称待定,最终以市
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2)注册资本: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含本数)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股权结构:公司持股 100%
(5)资金来源及出资方式:公司以募集资金出资
(1)公司名称:恒运昌真空技术(合肥)有限公司(名称待定,最终以市
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2)注册资本: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含本数)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股权结构:公司持股 100%
(5)资金来源及出资方式:公司以募集资金出资
以上公司经营范围拟定为: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
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制造;
机械电气设备制造;货物进出口;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
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泵及真空设备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电力电子
元器件销售;电子测量仪器销售;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技术进出口;
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实验分析仪器销售;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
密封件销售;阀门和旋塞销售;仪器仪表销售;电子元器件零售;仪器仪表修理;
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泵及真空设备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
通用零部件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实验分析仪器制造;气体、液体分离
及纯净设备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仪器仪表制造;电子测量仪器制造。
(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
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上述信息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内容为准。各全资子公司的具体
投资金额将在投资额度范围内,根据各全资子公司的实际资金需求情况由公司管
理层确定并逐步实施。
五、本次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情况
为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全,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人员全权根据募
投项目实施需要与进度,办理本次新增的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开立募集资金存放专
用账户,并与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监管协议等有关的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和实施。
六、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
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户事项,是基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实
施的具体需要,有助于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发展,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符
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不会对
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七、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并开立
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
并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本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事项,无需
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
的重大资产重组。
八、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部分募集资
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户事项已经公司董
事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
司增资及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户事项是公司基于募集资金使用
计划实施作出的审慎决策,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要求。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
子公司增资及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户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恒运昌真空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