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29 证券简称:博睿数据 公告编号:2026-027
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召开了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
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
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四十六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 第四十六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
行使下列职权: 下列职权:
(一)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 (一)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
报酬事项; 酬事项;
(二)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二)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 (三)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
补亏损方案; 亏损方案;
(四)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 (四)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
决议; 议;
(六)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 (六)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
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七)修改本章程; (七)修改本章程;
(八)对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 (八)对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
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的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九)审议批准第四十七条规定的担保事 (九)审议批准第四十七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项及交易事项; 及交易事项;
(十)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 (十)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
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事 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事项;
项; (十一)审议批准单笔或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
(十一)审议批准单笔或连续 12 个月内 借款 发生额( 包括但不 限于贷款 转期、新 增贷
累计借款发生额(包括但不限于贷款转期、新 款、 授信等) 占最近一 期经审计 的公司总 资产
增贷款、授信等)占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公司总 50%以上(含 50%)的借款事项及与其相关的资
资产 50%以上(含 50%)的借款事项及与其相 产抵押、质押事项;
关的资产抵押、质押事项; ( 十 二 )审 议 与 关 联 人 发 生 的 交 易 金 额 在
(十二)审议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3,0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资产或市值 1%以上的关联交易(公司提供担 外);
保除外); (十三)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十三) 审议批准变更 募集资金用途事 (十四)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
项; 划;
(十四)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 (十五)公司年度股东会可以授权董事会决
划; 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
(十五)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 20%的股票,该项授
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权在下一年度股东会召开日失效。
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或证
(十六)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
券交易所规则另有规定外,上述股东会的职权
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不得通过授权的形式由董事会或其他机构和个
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或证券
人代为行使。
交易所规则另有规定外,上述股东会的职权不得
通过授权的形式由董事会或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
行使。
第一百五十七条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第一百五十七条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 ......
(五)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机制和程序: (五)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机制和程序:
公司董事会应结合公司盈利情况、资金需 公司董事会应结合公司盈利情况、资金需
求、股东意见和股东回报规划提出合理的分红 求、股东意见和股东回报规划提出合理的分红建
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 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
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 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
序要求等事宜。 宜。
公司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决策时,以及因 公司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决策时,以及因公
公司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 司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而
化而需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时,首先应经公司 需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时,提交董事会审议;董
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同意并发表明确独立 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如果调整
意见,然后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审议通过 分红政策,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
后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如果调整分红政策, 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 董事会制订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或中期利润分
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配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会进行表决通过后生效。
董事会制订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或中期利润 独立董事认为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可能损害公司或
分配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会进行表决通过后生 者中小股东权益的,有权发表独立意见。董事会
效。 对独立董事的意见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
...... 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独立董事的意见及未采纳
(七)公司最近三年未进行现金利润分配 的具体理由,并披露。
的,不得向社会公众增发新股、发行可转换公 ......
司债券或向原有股东配售股份。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于同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予以披露。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
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相关变更、备案等事宜,上述变更以工商登记机关
最终核准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