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
《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北
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联股份”)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认真履行相关职责,充分发挥专业作用。现将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 2025 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的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赵素艳女士、朱其胜先
生,非独立董事王挺先生 3 名成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比超过二分之一,主任
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赵素艳女士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均符合上
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等制度的有关要求。
二、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责,全年共召开 4 次会议,委员均参加了会议,并发表了审阅意见。会议召开及
议案审议情况如下:
时间 会议届次 议案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报告的议案》
第九届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第二次
月 19 日 6、《关于公司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会议决议
议案》
《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动资金的议案》
第九届董事会审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计委员会第三次 1、《关于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财务数据更正的议案》
月 24 日
会议决议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第九届董事会审 1、《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计委员会第四次 2、《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月 27 日
会议决议 专项报告的议案》
第九届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第五次
月 29 日 1、《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会议决议
三、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
下简称“立信”)的审计工作进行了监督与评估,认为立信按计划完成了公司委
托的各项审计工作,公允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客观、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立信编制的年度审计报告,认
为审计报告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并公允地反映了公司年度财
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对立信出具的审计报告无异议,同意将审计报告
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对公司审计部工作进行了监督指导,督促公司内
部审计部门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保持与内部审计部门的联络与沟通,通过听
取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汇报,分析公司财务报表、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外部审计报
告等资料,掌握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情况,有效发挥内部审计在公司治理、服务企
业发展和风险防范的作用。
(三)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拟对外披露的定期报告均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阅,认为公
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编制过程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报告期内披露的定期报告的客观真实性均未提
出异议。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制度体系。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
各项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会、董事会、管理层规范运作,
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为更好地使内部审计部门、管理层及相关部门与立信进行充分有
效的沟通,在听取了双方意见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积极协调公司内部相关
部门、外部审计机构及公司管理层的沟通,提高审计效率,保障审计工作顺利进
行。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切实履行了《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
则》等有关规定赋予的审计委员会职责,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发挥监督、指导
作用,推动了公司治理水平的提升。
切关注公司内外部审计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一步完善和
改进,帮助公司持续提升规范治理水平和运营管理质量,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
东的利益。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