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942 证券简称:恒立钻具 公告编号:2026-017
武汉恒立工程钻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5 年年度股东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召开,相关议案已获公司
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登记在册的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
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为有利于投票意见
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
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
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
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
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
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
“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
或拨打热线电话 4008058058 了解更多内容。
(六)出席对象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
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
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
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
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920942 恒立钻具 2026 年 5 月 14 日
本公司聘请的北京大成(武汉)律师事务所律师。
(七)会议地点
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财富二路 5 号,武汉恒立工程钻具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 投票股东类型
议案名称
编号 普通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
《关于公司 2026 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
案》
《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
案》
上述议案 13.00 由于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其余上
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
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存在特别决议议案,议案序号为(21.00、22.00);
上述议案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议案序号为(10.00、12.00、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法人单位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出席者身份证办理登记。
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6 年 5 月 19 日 14:00-14:30
(三)登记地点:武汉恒立工程钻具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027-65524337,联系人:余德锋
(二)会议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
《武汉恒立工程钻具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武汉恒立工程钻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贵公司 股东会。
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
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
(本单位)承担。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
议案 表决意见
议案名称
编号 同意 反对 弃权
非累积投票议案(如适用)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关于公司 2026 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
额度的议案》
度>的议案》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议案》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
《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说明专项报
告》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方案的议
案》
《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
的议案》
委托人姓名: 受托人姓名:
委托人证件号码: 受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有普通股数: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书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注:
数目,则被视为代表全部以股东的名义登记的单位或自然人股份。
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