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66 证券简称:奥瑞德 公告编号:临 2026-026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 年 4 月 27 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68 号领航科技大厦 11 层西侧
北京智算力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份总数的比例(%) 17.0895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朱三高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
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469,677,416 100 0 0 0 0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469,599,416 99.9834 73,000 0.0155 5,000 0.0011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购股份用途暨注
销部分回购股
份、变更注册资
本及修订《公司
章程》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股东。
案 1 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丁旭、郭明阳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会议召集人、出席会议
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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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