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01 证券简称:四川九洲 公告编号:2026020
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4 月 27 日 14:3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4月27日9:15至2026年4月2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
出 席 会 议 的 股 东 和 股 东 授 权 代 表 共 554 人 , 代 表 股 份
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1名,代表股份486,907,288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908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53
人,代表股份7,350,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233%。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以现场方式列席了本
次会议,公司聘请的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周敏律师、周
昌南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
议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
案》。
表决结果:同意 493,567,58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03%;反对 629,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73%;弃权 61,4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股东
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93,584,18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37%;反对 614,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43%;弃权 59,4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6,676,9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8323%;反对 614,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596%;
弃权 59,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081%。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493,545,78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59%;反对 660,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37%;弃权 51,6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6,638,5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3099%;反对 660,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881%;
弃权 51,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020%。
(四)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董事 2025 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93,522,28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11%;反对 650,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16%;弃权 85,6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
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北京金杜(成都)律师
事务所关于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之法律
意见书》。
四、备查文件
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