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781 证券简称:瑞奇智造 公告编号:2026-013
成都瑞奇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8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8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要求,公司总经理对 2025 年度管理
层履职和公司总体经营情况进行了总结,并对 2026 年的主要工作进行了部署,
编制了《202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要求,公司董事会对 2025
年度工作进行了回顾和总结,并对 2026 年度工作进行了规划,编制了《2025 年
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官网
(www.bse.cn)上披露的《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编号:2026-018)。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北京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和《公司章程》等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公司独立董事编制了《2025 年度独立董
事述职报告》
,并将在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上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交所官网(www.bse.cn)上披露的《2025 年度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黎仁华)》
(公告编号:2026-020)、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
报告(陈实)》
(公告编号:2026-021)及《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居平)》
(公告编号:2026-022)。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
格式准则第53号——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交所官网(www.bse.cn)上披露的《2025 年年
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6-011)和《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告编号:2026-012)。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 2025 年度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聘请了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
核,其出具了《成都瑞奇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收入扣除情况专项审核报告》
(大信专审字[2026]第 14-00165 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交所官网(www.bse.cn)上披露的《成都瑞奇
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收入扣除情况专项审核报告》
(公告编号:2026-027)。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和要求,
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以及 2025
年度的经营成果,公司对有关资产进行了全面评估和减值测试,对存在减值迹象
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交所官网(www.bse.cn)上披露的《关于 2025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6)。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达预期,2025 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47,498,638.79 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34,670,582.70 元。
鉴于公司 2025 年度净利润为负,依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兼顾公司未
来发展和股东长远利益,公司拟定 2025 年度不进行权益分派。
未来,公司将优化经营管理,提高盈利能力,在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相关分红规定的条件下,适时推进权益分派,切实回报投资者。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
度,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公司董事会对公司 2025 年 12 月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成都
瑞奇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26]第 14-00238
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交所官网(www.bse.cn)上披露的《内部控制
自我评价报告》(公告编号:2026-017)、《成都瑞奇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
控制审计报告》(公告编号:2026-016)。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
况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
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
(证监会公告〔2022〕26 号)和《公开发行
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53 号——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年度
报告》的规定,公司编制了《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
情况汇总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成都瑞奇智造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计报
告》(大信专审字[2026]第 14-00164 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交所官网(www.bse.cn)上披露的《成都瑞奇
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
项审计报告》(公告编号:2026-026)。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议案》。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
关规定,公司对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自查,编
制了《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大信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成都瑞奇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
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6]第 14-00163 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交所官网(www.bse.cn)上披露的《2025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28)、《成
都瑞奇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审核报告》
(公
告编号:2026-030)。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
议案》
。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北京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规定,公司对在任独
立董事黎仁华、居平、陈实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交所官网(www.bse.cn)上披露的《董事会关
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19)。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
《公司章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要求,审
计委员会对 2025 年度工作情况进行总结,编制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
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交所官网(www.bse.cn)上披露的《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公告编号:2026-023)。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
告的议案》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 年度审计工作履
职情况进行了监督,并编制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
情况的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交所官网(www.bse.cn)上披露的《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公告编号:2026-025)。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
相关规定,公司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履
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评估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交所官网(www.bse.cn)上披露的《关于会计
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的报告》(公告编号:2026-024)。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修订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交所官网(www.bse.cn)上披露的《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6-031)。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考核情况和 2026 年度
薪酬考核方案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对高级管理人
员 2025 年度薪酬进行了考核确认,同时拟定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
考核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交所官网(www.bse.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确认和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6-032)。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考核情况和 2026 年度薪酬考核方
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江伟先生兼任公司总经理,回避表决本议案。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
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0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前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拟投资的产品期限不超过 12 个
月,现金管理开展的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如单笔产品
的存续期超过董事会决议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之日
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交所官网(www.bse.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3)。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了保证生产经营
需要,公司拟与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000.00 万元,开展期
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该事项的董事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交所官网(www.bse.cn)上披露的《关于开展
票据池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4)。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
事项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规划,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
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50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金额将视公司生产经
营对资金的需求情况而定。授权期限自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 2026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授信额度和期限内,综合授信额度可
循环使用。为保证综合授信融资方案的顺利完成,同意公司为本次申请综合授信
提供担保。公司为申请授信提供的担保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自有资产抵押质
押、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管理层无偿提供担保等,公司可提供不超
过上述授信额度的相应自有资产进行抵押质押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交所官网(www.bse.cn)上披露的《关于 2026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第四
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
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 2026 年 5 月 18 日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本次股东会采取现
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交所官网(www.bse.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北京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2 号——季度报告》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
会编制了《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交所官网(www.bse.cn)上披露的《2026 年第
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37)。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实施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暨注销股票期权
的议案》
鉴于公司当前所面临的宏观经济、行业环境等多方面因素发生变化,经公司
审慎评估后认为,预期经营情况与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
激励计划”)业绩目标存在较大差距,继续实施本次激励计划难以达到预期的激
励目的和效果。为有效落实对员工的激励,更好的维护公司、股东和员工的利益,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激励对象意愿、未来发展战略等综合考虑,经审慎研究,决
定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并注销全部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同时一并
终止与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
配套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交所官网(www.bse.cn)上披露的《关于终止
实施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暨注销股票期权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38)。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
届董事会第九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 2024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暨注销股票期权的议案》。
董事唐联生、江伟、陈立伟、刘素华为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回避表决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拟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因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要,拟在公司现有经营范围基础上增加“建筑材料销
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结构销售;五金产品零售;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
项目(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同时拟对《公司
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委派的相关人士
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本次经营范围变更
及修订《公司章程》事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为准(本次经营范
围变更可能涉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公司原经营范围表述的修改,原业务范围不
发生变化)。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交所官网(www.bse.cn)上披露的《关于拟增
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2026-040)。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十四)审议《关于公司董事 2025 年度薪酬考核情况和 2026 年度薪酬考核方
案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对董事 2025
年度薪酬(津贴)进行了考核确认,同时拟定了公司董事 2026 年度薪酬(津贴)
考核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交所官网(www.bse.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确认和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6-032)。
鉴于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本
议案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因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
了《关于公司董事 2025 年度薪酬考核情况和 2026 年度薪酬考核方案的议案》,
鉴于本议案涉及全体独立董事,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独立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
本议案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一)《成都瑞奇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成都瑞奇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决议》
(三)《成都瑞奇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
决议》
成都瑞奇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