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30 证券简称:永利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3
上海永利带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永利带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永利股
份”)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6 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通知了全体董事,会议应参加表
决的董事 7 人,其中独立董事 3 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 7 人。会议由董事长史
佩浩先生主持,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出席会议的全体董事表决,形
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总裁工作报告》(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
对,0 票弃权)
与会董事认真听取了公司总裁恽黎明先生所作《2025 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认为该报告客观地反映了 2025 年度公司落实董事会各项决议及各项工作所取得
的成果。
二、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
反对,0 票弃权)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
披露网站。
报告期内任职的独立董事冯扬先生、孙胜童先生、周鹏先生向董事会递交了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上述职,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董事会依据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关于 2025 年度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报
告》编写了《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
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
对,0 票弃权)
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及《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025 年年度报告》《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及《2025 年年度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其中《2025 年年度报告
摘要》还将刊登于《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
公司《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
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经营的实
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
网站。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从内部控制环境、风险评估、
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五个方面对公司 2025 年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
有效评价。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
制审计报告》。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
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
总表》(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要求编制了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汇总表,2025 年度,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
情况。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出具了专项报告。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和《关于
上海永利带业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的专项审核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专项报告》(表决结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规
定的要求,公司编制了《2025 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专项报告》。
《2025 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专项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
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赞
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核,董事会同意公司拟定的 2025 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813,213,44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
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
行调整。
董事会认为该预案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现
金流产生重大影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
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对 2025 年度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确认,公司与关联方
累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人民币 814.12 万元;对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额度进行了预计,预计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600 万元,
其中,公司向关联方采购产品的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 万元,公司向关联方
销售产品的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500 万元。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业务
开展需要,在上述预计的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范围内,签订有关协议。
《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该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不涉及公司董事会成员回避事项,无需董事会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26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
信额度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26 年拟向银
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35 亿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含已生效
未到期额度,额度以外币为单位的,按 2026 年 3 月 31 日的汇率折算,实际发生
时以外币金额为准),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的有效期限自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授信期限内,额度可循环滚动
使用。授信形式及用途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贷款、
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票据贴现等综合业务。以上申请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
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实际资金需求确定,具体合
作金融机构及最终融资金额、融资形式后续将与有关金融机构进一步协商确定,
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为准,具体事宜以与金融机构签订的相关协议为准。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26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预计的公
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26 年度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
议案》(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为满足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提高公司及其控股子
公司决策效率,在保证规范运营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统筹安排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提供担保事宜。2026 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
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5 亿元,预计 2026 年度上述授信可能涉及的公司及
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不超过 35 亿元(含已生效未到期额度,担保额以
外币为单位的,按 2026 年 3 月 31 日的汇率折算,实际发生时以外币金额为准)。
前述额度范围内的担保情形包括: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为
本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
抵押、质押等。公司可以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在符合
要求的担保对象之间进行担保额度的调整。上述担保额度的有效期限自 2025 年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担保额度
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单次或逐笔签订具体的担保协议,最终额度
以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审批额度为准,具体事宜以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的相关
协议为准。如单笔担保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
至单笔担保终止时止。在上述决议有效期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
董事会认为本次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充分考虑了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
的子公司 2026 年资金安排和实际需求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有利于充分利用并灵活配置公司资源,统筹安排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资
金需求,提高公司决策效率。本次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或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
司,经营状况良好,具有稳定的偿债能力,其中如是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控股子公司的少数股东将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或者反担保,同时公司对控股
子公司具有绝对的控制权,有能力对其经营风险进行控制,能够对其经营进行有
效监控与管理,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事项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26 年度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具体内容详
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并经特别决议审议批准后生效。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表决结果:7 票
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随着公司海外业务的发展,外币结算需求不断上升,为有效规避和防范汇率
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控制外汇风险,增强财务稳健性,同意公
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不超过 50,000 万元人民币
或等值外币(含已生效未到期额度)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动用交易保证金和权
利金不超过 30,000 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上述额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
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
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授权额度范围和审批期限内根据相关规定行使投资决策
权,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公司编制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作为议案附件
与本议案一并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
性分析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
反对,0 票弃权)
《2025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整体涵盖了 2025 年度公司在追求发展的同时,
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详细介绍了公司履行经济、环保和社会责任等方面的
理念、行动和成绩。
《2025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
披露网站。
十四、审议通过了《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6 年—2028 年)》(表决结
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利润分配行为,完善和健全科学、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
政策和决策、监督机制,给予投资者合理的投资回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需要,公
司制定了《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6 年—2028 年)》。
《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6 年—2028 年)》的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
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证
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现行法律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制定
及修订公司相关内部治理制度。
公司董事会对本议案的子议案逐一投票,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子议案尚需提交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子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
议。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涉及的相关制度全文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供
投资者查阅。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非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薪酬确认及 2026 年度薪酬方
案的议案》
公司非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薪酬情况详见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第四节“公
司治理、环境和社会”中“六、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中的“3、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
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具体构成如下:
(1)基本薪酬主
要依据职位、责任、能力、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属固定部分,按照月度平
均发放。
(2)绩效薪酬以公司年度经营目标为考核基础,并根据月度、年度实际
实现效益情况以及个人履职完成情况核定,属浮动部分,包括月度绩效和年终绩
效。其中,月度绩效以公司年度经营业绩为基础进行分解,与当月经营业绩达成
情况挂钩,月度绩效根据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根据月度考核结果随月度基本薪酬
发放;年终绩效与公司年度业绩及个人业绩考核挂钩,根据年度考核结果在年度
报告披露后发放。
非独立董事依据其所担任的公司(含子公司)董事会领导职能、经营管理职
务及岗位领取基本薪酬及绩效薪酬。非独立董事同时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
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领取薪酬。
本议案逐项表决如下:
关联董事史佩浩先生、史晶女士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联董事史佩浩先生、史晶女士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联董事恽黎明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联董事于成磊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确认及 2026 年度薪酬
方案的议案》(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情况详见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第四节
“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中“六、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中的“3、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
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具体构成如下:
(1)基本薪酬
主要依据职位、责任、能力、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属固定部分,按照月度
平均发放。
(2)绩效薪酬以公司年度经营目标为考核基础,并根据月度、年度实
际实现效益情况以及个人履职完成情况核定,属浮动部分,包括月度绩效和年终
绩效。其中,月度绩效以公司年度经营业绩为基础进行分解,与当月经营业绩达
成情况挂钩,月度绩效根据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根据月度考核结果随月度基本薪
酬发放;年终绩效与公司年度业绩及个人业绩考核挂钩,根据年度考核结果在年
度报告披露后发放。
高级管理人员依据其在公司(含子公司)行使的经营管理职能领取基本薪酬
及绩效薪酬。
关联董事恽黎明先生、于成磊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
为践行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的“要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及国务
院常务会议指出的“要大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要采取更加有力有效
措施,着力稳市场、稳信心”的指导思想,切实保障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
合法权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推动公司高质量、可持续的健康发展,公司结合自
身发展战略和实际经营情况,制定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
《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
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
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拟定于 2026 年 5 月 29 日(星期五)
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关于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具体内容详见
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特此公告。
上海永利带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