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伯泰科: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8 01: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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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056      证券简称:莱伯泰科           公告编号:2026-014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
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4 月 17 日以书面形式发出,并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在公司
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由董事长胡克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和《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报出《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司董事会认
为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和
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
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
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状况、成果和财务状况;公司董事会保证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
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
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
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审议通过。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
摘要。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认真履行了《公司法》、《证券
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充
分发表意见,积极有效的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持续努力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严
格执行股东会各项决议,确保董事会规范、高效运作和审慎、科学决策,促进公
司稳定持续发展。全体董事勤勉尽责,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报告义务和信息披
露义务,并保证报告和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5 年总经理带领公司全体员工,协调各个部门展开
工作,在公司持续运营等方面持续发挥其专业能力,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和规范运
作,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度总经理工
作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审议通过。
  (四)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等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规定的规范要求,认真行使法规及相关制度赋予的权
力和义务,及时而全面地了解公司经营管理信息并关注公司的发展情况,积极参
加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各专门委员会,忠实履行相关职责,
为公司经营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
职报告(尹碧桃)》、
告(郑佳宁)》、《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孔
(郑建明)》、
晓燕-离任)》。
  (五)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独立董事提交的自查报告,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规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
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审议通过。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
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六)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
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积极开
展各项工作。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审议通过。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七)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的《2025 年度财务决算
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度财务状况和整体运营情况。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
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审议通过。
   (八)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 2025 年度经营状况及 2026 年度公司战略目标、业务经营和市场拓
展计划,在考虑经济环境、市场竞争等多种不确定因素的基础上,审慎预测 2026
年度财务预算情况。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
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审议通过。
   (九)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
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
金红利 1.50 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至 2025 年
股 , 实 际 参 与 分 配 的 股 份 66,778,238 股 , 以 此 计 算 合 计 拟 派 发 现 金 红 利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24.80%。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
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
   (十)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
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
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
资金的情形。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
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 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05)。
  (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2025 年度,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运行良好,依据公司的财务报告、非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未发现本年度存在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自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
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审议通过。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
  (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经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审议通过。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审
计报告》。
  (十三) 审议《关于公司董事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公司所处行业的薪酬水平,公司 2026
年度董事薪酬及津贴标准拟定如下:非独立董事,在公司兼任其他职务的,根据
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领取薪酬,不另行领取津贴,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
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如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
绩效薪酬总额的 50%;非独立董事,未在公司兼任其他职务的,不领取薪酬及津
贴;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按月发放,不参与公司内部的与薪酬挂钩的绩
效考核。公司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
计算并予以发放。公司董事因出席董事会、股东会以及其他履职行为所发生的合
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全体委员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
  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
  (十四)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公司所处行
业的薪酬水平,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照公
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另行领取津贴,薪酬由基本薪酬、
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如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
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
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列席董事会、出席
股东会以及其他履职行为所发生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胡克、于浩回避表
决。
  该议案审议通过。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
     (十五) 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预计的 2026 年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北京莱伯泰
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双方交易价
格按照市场价格结算,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
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
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胡克回避表决。
  该议案审议通过。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6 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
     (十六) 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
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报
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
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
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审议通过。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 年度会计师
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十七)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
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
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
论与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
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审议通过。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
  (十八)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不会影响公
司正常经营。本次计提相应减少公司 2025 年度合并利润总额 2,802,802.58 元(合
并利润总额未计算所得税影响),并相应减少报告期末所有者权益,对报告期的
经营现金流没有影响。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数据已经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审议通过。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 年度计提资
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
     (十九)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的议案》
   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董
事会同意公司开展 2026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努力通过良好的业
绩表现、规范的公司治理、积极的投资者回报等措施,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
和义务,回馈投资者的信任,塑造良好的市场形象,共同促进科创板市场平稳运
行。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审议通过。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提质增效重
回报”行动方案》。
     (二十) 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和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
权,鉴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第三个归属期公
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未成就,董事会同意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
票共计 292,110 股。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刘艳回避表决。
  该议案审议通过。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
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
   (二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6 年-2028 年)股东分红
回报规划>的议案》
  经审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制定《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
(2026 年-2028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
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6 年-2028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二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
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有利于确保募投项目顺利推进,提高公司运营管理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则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的规定。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审议通过。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
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
     (二十三)   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 LabTech Hong Kong Limited 分
红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全资子公司 LabTech Hong Kong Limited(以下简称
“莱伯泰科香港”)向股东分红 12,122,354.00 港币。具体分红方案为: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莱伯泰科香港未分配利润共计 129,228,786.00 港币;莱伯泰科香
港本次拟分配其中 12,122,354.00 港币,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到以后年度;本次
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审议通过。
     (二十四)   审议通过《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以自有资金2,000.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上海莱伯实业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莱伯泰科上海”)进行增资,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
办理本次增资的各项具体工作。增资完成后,莱伯泰科上海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
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审议通过。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1)
                  。
     (二十五)   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公司研发中心分公司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注销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分公司
(以下简称“分公司”),本次注销分公司不会对公司业务发展和持续盈利能力产
生影响,不会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审议通过。
  (二十六)   审议通过《关于更换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邹桂哲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非独立董事
候选人,任期自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
期届满之日止。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公司非独立董
事并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
  (二十七)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经审议,如候选人邹桂哲先生经股东会审议通过选举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公
司董事会同意拟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刘艳女士变更为
邹桂哲先生,任期自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之日起
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审议通过。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公司非独立董
事并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
  (二十八)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修订《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管理制度》。
  (二十九)    审议通过《关于制订<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反舞
弊管理制度>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企业内部控制基
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
况,制订《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反舞弊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审议通过。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反舞弊管理制度》。
  (三十)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为对公司 2025 年度的各项工作进行总结,公司拟于 2026 年 5 月 19 日在公
司会议室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审议通过。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年度
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13)。
  特此公告。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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