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63 证券简称:永安林业 公告编号:2026-012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4 月 16 日以书面和
通信方式发出,2026 年 4 月 27 日以现场与通信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吕锦程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6 人,
实际出席董事 5 人(刘丽杰、陆元昌、彭亚峰、张卫泳以通信方
式出席;非独立董事王天敬因工作冲突原因请假,委托董事长吕
锦程表决)。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及听取情况
(一)审议情况
《关于董事会 2025 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关于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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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关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
议案》。
《关于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关于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关于 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关于 2025 年度环境、社会与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关于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关于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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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关于公司组织机构调整的议案》。
上述议案第 1、6、7、8、9 项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听取独立董事 2025 年述职报告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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