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83 证券简称:新益昌 公告编号:2026-018
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
议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在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海旺社区兴业路瑞湾大厦 15 楼
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 2026 年 4 月 14 日以
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由董事长胡新荣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
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会议内容以及召集、召开的方式、程序均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总经理严格遵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总经理工作细则》的相关
规定,严格落实并积极推进董事会、股东会各项决议事项,不断规范公司治理,
积极推动公司各项业务稳定发展。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
真贯彻落实公司股东会各项决议,勤勉尽责地开展董事会的各项工作,保障公司
规范运作和可持续发展,充分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充分利用专业知识,对年度内所审议事项进行认真分
析与判断并作出合理决策,有力地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
机构,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履行审计职责,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
力,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
清晰、及时。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审计委员会对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
情况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
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
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
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对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
职责情况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审慎客观的原则,勤勉尽责,充分发挥各自
专业作用,凭借自身积累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全面关
注公司的发展状况,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持续推动公司治理体系的完
善。同时认真审阅董事会的各项议案、财务报告及其他文件,根据独立董事及各
专门委员会的职责范围发表相关书面意见,积极促进董事会规范运作和公司治理
水平的提升,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听取。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七)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议案》
经审核独立董事提交的自查报告,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
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八)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
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
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6-007)。
(九)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预计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符
合正常商业逻辑,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交易条件及定价公允,不会对公
司独立性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3 票。关联董事胡新荣、
宋昌宁、刘小环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6-008)。
(十)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以往的业务合作中,严
格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认真履行各项审计职责,公司同意续聘“天
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并提供相关服务。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
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及执行的真实情况,有效地控制经营风险,不存在
重大或重要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
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
额度并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和公司为控股
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是综合考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经营和发展需要而做出的,
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被担保人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
子公司,资产信用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担保事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
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6 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
合授信额度并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
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户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
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公告编号:2026-011)。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作废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深
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有关规定及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因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离职
和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而合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 43.82
万股,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
队的稳定性。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2 票。关联董事刘小环、
梁志宏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
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全体股东
利益,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价值的认可,推动持续优化经营、规范
治理和积极回报投资者,同意制定 2026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6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新益昌高端智能装备制造基地项目”实施主体、
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等不发生改变的情况下,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
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 2026 年 7 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上市审核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
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
关规定,因公司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账户中的第一期回购的 487,100 股股票用途进
行调整,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调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该回购股份注销事项已于 2026 年 3 月 6 日实施完毕。公司总股本由 102,133,600
股减少为 101,646,500 股,注册资本由 102,133,600.00 元减少为 101,646,500.00
元。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并办理工
商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及《公司章程》。
(十九)审议《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已回避表决,并将本议案直接提交公
司股东会审议。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全
体委员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二十)审议《关于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是在充分考虑到公司实际情况、
行业薪酬水平的基础上做出的,有利于调动公司董事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升公
司的经营管理效益,保持核心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促进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
表决结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已回避表决,并将本议案直接提交公
司股东会审议。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全
体委员已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6-017)。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符合相关规定,并结合
公司所处行业、地区薪酬水平等实际情况制定的,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3 票。关联董事胡新荣、
宋昌宁、刘小环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
公司股东会听取。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6-017)。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真实、
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年度报告
及其摘要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
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披露的
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
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及《深圳新益昌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的程序符合法律、行
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
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摘要编制过程中,未发
现公司参与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于 2026 年 5 月 18 日 14:00 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公
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
号:2026-019)。
特此公告。
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