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峰水泥: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8 00:5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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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72     证券简称:上峰水泥         公告编号:2026-022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于 2026 年 4 月 25 日上午 9:30 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
议通知于 2026 年 4 月 14 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
际出席董事 9 名(其中独立董事 3 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俞锋先生主持。本次会
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决算与 2026 年度预算报告》;
控费、提质”举措,单位制造成本、能耗、费用持续下降,紧跟行业发展趋势,
推进绿色低碳生产行动,开展降本增效、安全环保升级改造,成本能耗指标控制
再上新台阶,营业毛利率、销售净利率继续保持行业领先水平。
   新经济股权投资稳步推进,连续多年保持稳定的利润贡献,成为公司长期价
值重要增长点,并为公司“三驾马车”战略培育发展新质材料业务奠定资源基础。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同比增长 1.6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4.54 亿元,同
比下降 4.23%,基本每股收益 0.68 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7.10%,销售净利
率 13.67%。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张,反对票 0 张,弃权票 0 张,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张,反对票 0 张,弃权票 0 张,表决通过。
    三、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请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时刊登在 2026 年 4 月 28 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杜健女士、刘强先生、李琛女士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请详见
与本决议公告同时刊登在 2026 年 4 月 28 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的《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张,反对票 0 张,弃权票 0 张,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 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637,644,367.89 元,期末未分配利润 8,831,282,238.33 元(合
并报表)。
    截 至 2025 年 年 末 , 公 司 母 公 司 的 单 户 报 表 累 计 可 供 分 配 利 润 为
    截至目前,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 15,987,940 股,根据上市公司利
润分配的相关政策规定,回购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故本年度参与利润分配的
股份为 953,407,510 股。
    根据《公司章程》和上市公司利润分配的相关政策规定,结合公司发展规划
及资本支出计划的资金需求情况,拟定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公司以本年度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份 953,407,510 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
税),占公司本年度归母净利润(合并报表)的 71.77%。
    具体内容请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时刊登在 2026 年 4 月 28 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 2025
《证券时报》、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3)。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张,反对票 0 张,弃权票 0 张,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 2026 年度中期分红方案的
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分红频次,增强分红的稳定性、持续性和可预期性,增加投资
者回报水平,并简化中期分红程序,提升决策效率,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批准,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决议,在符合利润
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并实施公司 2026 年中期分红方案。
  公司 2026 年度中期分红金额原则上以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可供分配
利润为上限,且不低于 5,000 万元(含税);若 2026 年半年度实现的可供分配利
润低于 5,000 万元时,公司将采取特别分红的方式,从公司历年积累下来的未分
配利润中来分配补足。
  授权期限自本议案经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
完毕之日止。
  具体内容请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时刊登在 2026 年 4 月 28 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提请
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 2026 年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4)。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张,反对票 0 张,弃权票 0 张,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4 年-2026 年)>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现金分红制度,保持现金分红政策的一致性、合理性和稳
定性,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股东分红回报
规划(2024 年-2026 年)》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三)现金分红比例和金额          (三)现金分红比例和金额
   根据公司所处发展阶段,在公司              根据公司所处发展阶段,在公司
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的前提下,公司 2024-2026 年每年现 的前提下,公司 2024-2026 年每年现
金分红原则上不低于公司当年实现归 金分红原则上不低于公司当年实现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35%,每年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现金分红金额原则上不低于 4 亿元人 35%,每年现金分红金额原则上不低于
民币。若当年净利润低于当年现金分 4.5 亿元人民币。若当年可供分配利润
红金额时,公司将采取特别分红的方 低于 4.5 亿元时,公司将采取特别分
式,从公司历年积累下来的未分配利 红的方式,从公司历年积累下来的未
润中来分配补足。                     分配利润中来分配补足。
                               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董事会
                             可以根据公司的资金状况提议进行中
                             期现金分配。
   此外,本次修订还对规划中“股东大会”相关表述进行统一规范调整。除上
述修订外,其它内容保持不变。
   具体内容请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时刊登在 2026 年 4 月 28 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4 年-2026 年)》
                                               (2026
年 4 月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张,反对票 0 张,弃权票 0 张,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和证券简称的议案》;
   公司自 2014 年重组上市以来,始终坚持“稳中求进”战略发展规划,持续
推动产业链延伸、产业转型升级与关联多元化布局。公司在巩固水泥、骨料、商
混、环保协同处置、智慧物流等传统优势业务的同时,响应国家政策号召指引向
具有新质生产力特征的新材料、新能源、半导体等新兴领域重点布局,通过股权
投资与新产业培育深度融合,公司业务结构、资产质量与发展动能已逐步发生变
化。原有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仅体现“水泥”单一业务,已不能全面、准确反映
公司现有产品类型、业务格局、产业布局与未来发展方向。
   因此,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第 7.7.10 条规
定,为满足公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精准匹配公司战略定位、产业布局与经营
实际,进一步提升品牌形象、市场辨识度与行业影响力,更好支撑公司向新质材
料及科技赋能方向高质量转型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拟对公
司名称及证券简称进行相应变更。
  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拟变更事项               变更前                      变更后
公司名称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甘肃上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    GANSU SHANGFENG CEMENT   GANSU SHANGFENG MATERIALS
 名称     CO., LTD.                CO., LTD.
证券简称                上峰水泥                     上峰材料
  公司证券代码:“000672”保持不变。
  具体内容请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时刊登在 2026 年 4 月 28 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拟变
更公司全称及 A 股证券简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5)。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张,反对票 0 张,弃权票 0 张,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 2025 年度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结合公司经营状况及同
行业水平,现拟定公司董事 2025 年度薪酬方案,本次参加公司考核的执行董事
及职工董事为:俞锋、俞小峰、边卫东、瞿辉。公司独立董事领取固定薪酬,不
参加考核。公司其他董事成员不在公司领取薪酬,也无董事津贴。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本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董事 2025 年度薪酬是依据公司的考核办法,结合公司 2025 年度的经营
情况,并对个人日常工作进行考核后确定的发放标准,符合行业及公司实际情况,
发放的程序符合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票 5 张,反对票 0 张,弃权票 0 张,表决通过。关联董
事俞锋、俞小峰、边卫东、瞿辉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为进一步落实独立董事履职保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和
专业咨询作用,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结合公司所处地区、
行业、规模及目前经营情况,公司拟将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从 6 万元/年提高至 8
万元/年。调整后的独立董事津贴标准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开始执行。
  因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三名委员中有两名委员需回避表决,导致非
关联董事不足半数,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规定将该事项直接提交
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次调整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有利于促进独立董事充分发挥作用,决策
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票 6 张,反对票 0 张,弃权票 0 张,表决通过。关联董
事李琛、刘强、杜健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结合公司经营状况及同
行业水平,现拟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方案,本次参加公司考核的
高级管理人员为:倪叙璋、孟维忠、汪志刚、谭曦东、俞萍锋。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本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是依据公司的考核办法,结合公司 2025
年度的经营情况,并对个人日常工作进行考核后确定的发放标准,符合行业及公
司实际情况,发放的程序符合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张,反对票 0 张,弃权票 0 张,表决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具体内容请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时刊登在 2026 年 4 月 28 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 2025 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
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张,反对票 0 张,弃权票 0 张,表决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请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时刊登在 2026 年 4 月 28 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本议案发表了如下意见:
  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内部控制体系较为健全,能够保障
公司管理和发展的规范运行,能够对公司财务管理、重大投资、对外担保、关联
交易等方面充分发挥管控作用,切实保障了经营活动和管理工作的正常进行,具
有有效性和合理性。我们认为,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
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张,反对票 0 张,弃权票 0 张,表决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
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
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
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致同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 年度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及监督。
  具体内容请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时刊登在 2026 年 4 月 28 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
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张,反对票 0 张,弃权票 0 张,表决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请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时刊登在 2026 年 4 月 28 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 2025
《证券时报》、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摘要公告编号:2026-026)。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本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中的财务信息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
相关规定,公司 2025 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符合相关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度整体经营运行情况,能够准确、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
 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张,反对票 0 张,弃权票 0 张,表决通过。
     十五、审议通过《公司 2026 年度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请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时刊登在 2026 年 4 月 28 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6 年
 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27)。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本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符合相关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 2026 年第一季
 度整体经营运行情况,能够准确、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
 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张,反对票 0 张,弃权票 0 张,表决通过。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根据《公司法》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
 行政规章和部门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
 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甘肃上峰水泥股份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甘肃上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GANSU SHANGFENG CEMENT CO., LTD.       GANSU SHANGFENG MATERIALS CO., LTD.
  第十五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                   第十五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
建筑材料、五金交电(不含进口摄录像机)、金                   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供应链管理服务;建筑材
属材料(不含贵金属)
         、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
                    ; 料销售;水泥制品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建筑
普通机械、汽车配件、日用百货、服装鞋帽、针                   装饰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
纺织品、办公用品、装潢材料、劳保用品、钟表                   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新材料技术研发;电子专
眼镜、黄金首饰、文体用品、电脑耗材、通讯器                   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元器件制
材、家俱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国内外各类广告          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业务,工艺美术品,计算机及其辅助设备(涉及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集
安全信息产品除外),场地租赁,冬季供暖。           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
                               路芯片及产品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元
                               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产品销售;合
                               成材料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集成电
                               路销售;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
                               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审核
                               为准)
  第一百一十三条    经报股东会批准,董事会         第一百一十三条   经报股东会批准,董事会
对于年度固定资产投资(指为维持或扩大生产经          对于年度固定资产投资(指为维持或扩大生产经
营相关的基建、技改等,不包括对外投资)的审          营相关的基建、技改等,不包括对外投资)的审
批权限为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           批权限为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
的 50%;董事会对于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        的 50%;董事会对于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
资产抵押的审批权限为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           资产抵押的审批权限为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的净资产的 30%;董事会对于风险投资(指        审计的净资产的 30%;董事会对于风险投资(指
委托理财及投资证券、基金、债券、期货、金融          委托理财及投资证券、基金、债券、期货、金融
衍生品种、高新技术研发)的审批权限为不超过          衍生品种、高新技术研发)的审批权限为不超过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 10%;董事会对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 10%;董事会对
于关联交易的审批权限为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           于关联交易的审批权限为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的净资产的 5%;董事会对于对外担保的审        经审计的净资产的 5%;董事会对于对外担保的
批权限为除本章程第四十七条规定的对外担保           审批权限为除本章程第四十七条规定的对外担
事项以外的对外担保。                     保事项以外的对外担保。
  在董事会闭会期间,经公司总裁办公会审议            在董事会闭会期间,经公司总裁办公会审议
后提请董事长决定公司的非重大业务和事项,其          后提请董事长决定公司的非重大业务和事项,其
具体权限为:对外投资、出售或收购资产的总额          具体权限为:对外投资、出售或收购资产的总额
(按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评估报告)、          (按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评估报告)、
相关的净利润或亏损(按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          相关的净利润或亏损(按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
报表)和交易应付、应收金额分别不满公司最近          报表)和交易应付、应收金额分别不满公司最近
经审计之总资产、净利润和净资产总额 5%以下         经审计之总资产、净利润和净资产总额 5%以下
且单笔不超过 3,000 万元,对外捐赠事项单笔不      且单笔不超过 5,000 万元,对外捐赠事项单笔不
超过 1000 万元,并应在行使上述权利后 5 个工     超过 1,000 万元,并应在行使上述权利后 5 个工
作日内向董事会成员报告有关情况。               作日内向董事会成员报告有关情况。
    具体内容请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时刊登在 2026 年 4 月 28 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章程》(2026 年 4 月修订草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张,反对票 0 张,弃权票 0 张,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公司法》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
 修订。
    具体内容请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时刊登在 2026 年 4 月 28 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董事会议事规则》(2026 年 4 月修订草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张,反对票 0 张,弃权票 0 张,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公司拟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订,本次修订主要是
 删除监事会和监事相关条款,相应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并对制度中“股
 东大会”等相关表述及条款结构进行统一规范调整,其它内容保持不变。
     具体内容请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时刊登在 2026 年 4 月 28 日巨潮资讯网
                                 (2026 年 4 月修订草案)。
 (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张,反对票 0 张,弃权票 0 张,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修订 8 项公司治理制度,具体明细如下:
序号      制度名称                    修订要点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删除监事会及监事相关条款,相应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
       工作细则》     对制度中“股东大会”相关表述及条款结构进行统一规范调整。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删除监事会及监事相关条款,相应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
       工作细则》     对制度中“股东大会”相关表述及条款结构进行统一规范调整。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删除监事会及监事相关条款,相应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
      委员会工作细则》   对制度中“股东大会”相关表述及条款结构进行统一规范调整。
     《董事会战略与投资   删除监事会及监事相关条款,相应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
      委员会工作细则》   对制度中“股东大会”相关表述及条款结构进行统一规范调整。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工作制度》
     《对外担保管理制    删除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相关条款,对制度中 “股东大会” 相
        度》       关表述及条款结构进行统一规范调整。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   明确财务资助定义与适用范围,强化禁止性与限制性规定,规范
       管理制度》     关联方与参股公司资助规则,严格审批权限与决策程序。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   删除监事会及监事相关条款,相应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
       记管理制度》    修订内幕信息范围。
     上述制度修订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请详见与本决议
 公告同时刊登在 2026 年 4 月 28 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
 制度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张,反对票 0 张,弃权票 0 张,表决通过。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制定<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管理制度>的
 议案》;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管理,推动 ESG 职责履行,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7 号——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具体内容请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时刊登在 2026 年 4 月 28 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张,反对票 0 张,弃权票 0 张,表决通过。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提高资
金利用率,公司在已审批通过的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含 10 亿元)自有资金委
托理财金额的基础上,拟增加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合计
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6 亿元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
动使用。公司本次新增的委托理财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增加
的委托理财金额属于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时刊登在 2026 年 4 月 28 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增加
委托理财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8)。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张,反对票 0 张,弃权票 0 张,表决通过。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公司提议于 2026 年 5 月 19 日下午 14:30 时在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西路
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会的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时刊登在 2026 年 4 月 28 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张,反对票 0 张,弃权票 0 张,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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