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88 证券简称:津荣天宇 公告编号:2026-016
天津津荣天宇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利润分配预案为:以现有总股本 140,297,357 股为基数,向权益分派股权登记
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 10 股分配现金红利人民币 1.96 元(含税),共计派
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27,498,281.97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合计转增 56,118,943 股(最终转增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转增结果为准);不送红股。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津津荣天宇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
公司不存在需要弥补亏损、提取任意公积金的情况。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 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照 2025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 10%提取法
定盈余公积 12,037,151.90 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减去 2024 年度利
润分配现金红利 23,429,658.62 元(含税)后,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合并报表期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442,701,751.82 元,母公司报表期末累计未
分配利润 414,344,244.98 元。根据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
低原则,公司本期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 414,344,244.98 元。
及《公司章程》,结合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公司拟定 2025 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以现有总股本 140,297,357 股为基数,向权益分派股
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 10 股分配现金红利人民币 1.96 元(含税),
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27,498,281.97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转增 4 股,合计转增 56,118,943 股(最终转增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转增结果为准);不送红股。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30.12%。
发生增减变动,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现金分红比例;同时拟维
持转增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转增比例。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27,498,281.97 23,429,658.62 45,596,641.03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 77,694,695.55 78,869,379.50 69,440,180.13
营业收入(元) 1,934,837,062.97 1,839,343,965.97 1,526,626,377.63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期末累计未
分配利润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 ?是 □否
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96,524,581.62
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研发投入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 4.26%
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
□是 ?否
(八)项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其他说明:
公司 2023-2025 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 96,524,581.62 元,高于最近三个
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因此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第 9.4 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量股东意愿、外部环境,以及公司盈利能力、现金流量状况、经营发展战略和
未来资金需求等多方面因素后,科学、持续且稳定地规划利润分配,确保利润
分配政策具有连续性与稳定性。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
期回报规划,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
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
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
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占对应年
度总资产的 0.85%、2.56%,均未达到公司总资产的 50%。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天津津荣天宇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