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洋生物: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及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授权安排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8 00:5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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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3017         证券简称:大洋生物     公告编号:2026-016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及 2026 年中期利
                   润分配授权安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及 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授权安排的议案》,本议案尚需
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内容
(中汇会审〔2026〕7748 号),2025 年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 9,985.44 万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拟按母公司 2025
年度实现的 2025 年度净利润 9,843.78 万元,扣除本年度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
(2024 年—2026 年)》的规定,考虑到股东利益及公司长远发展需求,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总股本 84,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现金红利 3.00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2 股。公司
配。
  若按照总股本 8,40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00
元(含税),以此计算的现金分红总额为 25,200,000.00 元,占当期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5.24%;同时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金每 10 股转增 2 股,共
计转增股本 1,680 万股,本次转增后公司的总股本为 10,080 万股(具体股本变
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转增
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
  (二)调整原则
  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在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期
间,若公司总股本因股份回购、股权激励对象行权、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
等原因发生变动,将按照每股分配额度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三、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一)现金分红方案指标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50,400,000.00   24,901,779.00    60,672,75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00            0.00             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
                                                          是
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135,974,529.00
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
则》第 9.8.1 条第(九)
                                            否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
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九)项规定的
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
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
金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
金额不低于 5,000 万元。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综合考虑股东利益和公司 2025 年度实际的经营情况以
及未来资金需求,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拟定的,本次利润分
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4 年—2026 年)》等相关要求,
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
关承诺,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2026 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
  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发展阶段、盈利水平、偿债能力及未来发展
规划等因素,兼顾了投资者回报和公司可持续发展,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前提下,董事会同意公
司在 2026 年中期进行现金分红。
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现金分红金额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进行利润分配的时间节点及次数由董事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具体确定。提请
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届时在符合前述 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
的中期利润分配方案。授权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
毕之日。
  四、相关风险提示
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五、备查文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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