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966 证券简称:玲珑轮胎 公告编号:2026-014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第四季度利润分配方案
及提请股东会授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5 年第四季度每股分配比例:0.042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
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
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
露。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存在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一款第(八)项
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方案主要内容
(一)2025 年第四季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 2025 年第四季度实现营业收入 648,135.47 万元,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0,155.66 万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母公
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447,873.67 万元。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考虑到公司的股东利益及公司的长远发展,2025 年第四季度利润分
配方案如下:
公司将以 2025 年第四季度利润分配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按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42 元(含税)。若按照公司
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的总股本 1,463,502,683 股,分配现金红利总
额为 6,146.71 万元,占 2025 年第四季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的 30.50%。除此之外,公司不进行其他形式分配。
元,合计第四季度现金分红 6,146.71 万元,2025 年度公司实施现金
分红共计 42,002.53 万元,占 2025 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的 30.68%。
(二)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 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为持续落实“长期、稳定、可持续”的股东价值回报机制,增强
广大投资者的获得感,2026 年度公司将进行中期现金分红。根据《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
办理中期利润分配相关事宜。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的盈利情况和资金需
求状况,在年度现金分红合计数占 2026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
润的比例不低于 30%的前提下,制定公司 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并在规定期限内实施。
(三)其他事项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
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
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
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
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万元) 42,002.53 53,710.55 41,856.18
回购注销总额(万元) 0 19,611.59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36,887.10 175,235.16 139,067.50
(万元)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 447,873.67
(万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 137,569.26
额(万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 19,611.59
额(万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 150,396.59
(万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 157,180.85
回购注销总额(万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
回购注销总额(D)是否低于 5000 否
万元
现金分红比例(%) 104.51
现金分红比例(E)是否低于 30% 否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全
票审议通过了此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会审议。本
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
划。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
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
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后
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