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66 证券简称:宏英智能 公告编号:2026-024
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内容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5,289,391.26 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4,037,133.21 元。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公司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实际可供分配
利润为 103,354,773.55 元。
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 2025 年度经营情况及考虑未来生产经营资金
需 求 , 公 司 拟 定 的 2025 年 度 利 润 分 配 预 案 为 : 公 司 拟 以 2025 年 末 总 股 本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公司本次合计拟派发现金红
利 30,499,266.00 元人民币(含税),占 2025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总 金 额 为 39,764,906.00 元( 不 含交易 费用 ),现 金分 红 和回 购 股 份 金额合计
(二)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
发生变化,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30,499,266.00 30,836,928.00 20,607,20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00 0.00 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5,289,391.26 17,068,711.22 -9,643,510.50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128,866,131.82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103,354,773.55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81,943,394.0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0.0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7,571,530.66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
□是 ?否
(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其他说明:
公司 2025 年度拟派发现金分红总额预计 30,499,266.00 元,2023-2025 年度公
司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预计为 81,943,394.00 元,约占 2023-2025 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派发现金股利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 199.48%。
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
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
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 4,431 万元、4,431 万元,
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2.61%、1.98%,均低于 50%。
形,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同时,该方案严格遵循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规定以及《公司章程》
的要求,分配比例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该方案的实施不会
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利影响。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