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518 证券简称:长华化学 公告编号:2026-020
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5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该利润分配方案所述情况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综
合考虑了公司的持续发展和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诉求,有利于与全体股
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股东
回报规划(2025-2027 年)》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将该议案
提请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 年度合并报表中实
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97,218,075.98 元,其中母公司净利润为
和《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提
取 法 定 盈 余 公 积 11,584,837.99 元 ; 2025 年 末 , 母 公 司 可 供 分 配 利 润 为
配应以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及合并财务报表的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公司
情况、良好现金流状况及未来战略发展愿景,为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
成果,在综合考虑公司的盈利水平、财务状况、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5-2027 年)》
的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数后的公司总股本 144,429,797 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为 2.69 元(含税),预计合计派发现
金红利 38,851,615.39 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转增股份,不送
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中的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本次分红不影响公司总股本的变动。
在本公告披露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如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
的股本总额由于股份回购、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公司拟以每股
分配比例不变为原则,相应调整派发现金红利总额。
项目 2025 年度
本次现金分红金额(元)(预计) 38,851,615.39
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
注:2025 年度,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未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38,851,615.39 23,236,127.16 70,089,102.0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00 0.00 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元)
研发投入(元) 109,511,021.97 113,536,361.25 102,527,956.51
营业收入(元) 2,755,040,032.30 3,049,887,686.76 2,711,764,247.22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
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
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
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
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
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
入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
入总额占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八
否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
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现金分红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025-2027 年)》等利润分配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制度的规定,具备合法性、
合规性、合理性。
公司目前处于经营稳定、业务高速发展阶段,资本性支出金额较大,但公司
最近两个会计年度(2024 年度、2025 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
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
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占总资
产的比例均低于 50%。
本次现金分红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
的可持续发展等因素,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需要相匹配,不影响公司
的正常经营资金需求,也不影响公司未来融资能力、融资成本和偿债能力,有利
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的经营成果,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
四、其他说明
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
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备案,防止内幕信
息的泄露。
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