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项目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
规定的要求,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人”)作
为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铖昌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的保荐人,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项目的事
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证监许可〔2022〕946 号)核准,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6 日首
发行股票的批复》
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7,953,500 股,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浙江铖昌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
(深证上〔2022〕541 号)同意,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数量为
于 2022 年 5 月 30 日全部到位,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
报告》(大华验字[2022]000315 号)对上述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确认。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止 2026 年 3 月 31 日,公司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拟投入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号
新一代相控阵 T/R 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
目
序
项目名称 拟投入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号
化项目
合计 50,910.59 45,301.48
三、本次拟结项募投项目资金使用及节余资金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卫星互联网相控阵 T/R 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已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该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节余情况如
下:
单位:万元
利息及理财
募集资金承诺 实际累计投 节余募集资金
项目名称 收入净额
投资金额(A) 入金额(B) (D=A-B+C)
(C)
卫星互联网相控阵
T/R 芯 片 研 发 及 产 业 10,936.33 10,544.58 232.55 624.30
化项目
(二)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自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积极推进项目相关工作,并结合项
目实际需要,审慎规划募集资金的使用。该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为:
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本着专款专用原则,谨慎、合理、节约地使用募集资金,
严格把控采购、付款等各个环节,最大限度合理配置资源,节约项目资金。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取得一定的现金管理收益
及利息收入。
(三)节余募集资金安排
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公司募投项目“卫星互联网相控阵 T/R 芯片研发及
产业化项目”已投入使用募集资金 10,544.58 万元,节余募集资金 624.30 万(含
利息及理财收入)拟将全部投入募投项目“新一代相控阵 T/R 芯片研发及产业化
项目”。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对公司的
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系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情况
出发,有利于满足公司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避免募集资金闲置,提高募集
资金使用效率,提升经济效益,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实施和运行,符合公司及全
体股东的利益。
五、相关审议程序
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
项目“卫星互联网相控阵 T/R 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用于募投项目“新一代相控阵 T/R 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七、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项
目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上述
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保荐人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
项目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项目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范金华 韩 冬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