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丽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Gongzheng Tiany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SGP
中国. 江苏. 无锡 Wuxi . Jiangsu .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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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苏公W[2026]E1315号
爱丽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爱丽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丽家
居)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
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爱丽家居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
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爱丽家居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
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董事会的责任
爱丽家居董事会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南
的规定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 爱丽家居董事会编制的上述
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提出鉴证结论。
爱丽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南的规定,爱丽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将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说明
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张家港爱丽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8 号)核准,本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17 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 股)6,0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2.90 元,募集资金总
额为 77,400 万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 5,300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 72,100 万元,于 2020 年 3 月
开户银行 账号 金额(万元)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 10526401040013588 51,108.00
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兴支行 8010188802762 15,795.0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 544374358286 5,197.00
合计 72,100.00
另扣除审计及验资费用、律师费用、信息披露费用等其他发行费用 1,485.33 万元后,实
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0,614.67 万元。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苏公 W[2020]B018 号验资报告。
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项目 金额(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70,614.67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总额(—) 70,025.52
其中: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65,535.52
本年度使用金额 4,490.00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 -
项目 金额(万元)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 1,491.88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手续费支出(—) 2.14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汇兑收益(+) -156.16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922.67
销户时转出(—) 0.06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实际余额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规定,本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
储、专人审批、专款专用,随时接受本公司保荐机构的监督。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本公司董事
会为募集资金开设了专项账户。
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专储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性质 金额(元)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 10526401040013588 已注销 -
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合兴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 544374358286 已注销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 520981262104 已注销 -
中国工商银行墨西哥分公司 00100007285 已注销 -
合计 -
公司 2024 年 8 月 27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024
年 9 月 12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议案》,同意将 PVC 塑料地板生产线自动化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原项目”)尚未使
用的部分募集资金及累计收益变更用于全资孙公司爱丽墨西哥地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墨
西哥公司”)实施的墨西哥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新项目”)。
公司 2024 年 9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设募集资金专
用账户并授权管理层办理开户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
墨西哥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墨西哥分公司分别增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
存储和使用。2024 年 10 月,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合兴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
户(账号:520981262104),墨西哥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墨西哥分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户(账
号:00100007285)。
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全部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已办理完毕,注销的募集资金专
户将不再使用。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0 年 3 月,本公司与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
兴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4 年
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墨西
哥公司及公司、爱丽(香港)投资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
行墨西哥分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
大差异。
截 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 , 中 国 农 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张 家 港 分 行 ( 账 号 :
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账号:520981262104)、中国工商银行墨西哥分公司(账号:
办理完毕,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根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与保荐机
构及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
中国工商银行墨西哥分公司、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兴支行签署的《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对照表》。
本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核查后明确发表意见: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5,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
截止 2022 年 11 月 30 日,PVC 塑料地板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和研发总部大楼建设项目已
基本完成投资,结余募集资金 2,131.77 万元。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
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PVC 塑料地板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和研发总部
大楼建设项目结项,并将结项后结余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 2,131.77 万元(最终转入公司自有
资金账户金额以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5 日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
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最终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金额为 1,922.67 万元。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 2024 年 8 月 27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024
年 9 月 12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议案》,同意将 PVC 塑料地板生产线自动化建设项目尚未使用的部分募集资金及累计
收益变更用于全资孙公司墨西哥公司实施的墨西哥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8 日以及 2024 年 9 月 1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
露的《爱丽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编号:临 2024-060)。
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2《变
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募集资金管理不存
在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苏
公 W[2026]E1315 号)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南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 2025 年度
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