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李仲晓)
作为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
年的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有关规定,始终坚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履职原则,积极出席公司各类会
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主动开展现场调研、远程沟通等履职工作,充分发
挥独立董事的专业监督与决策支撑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
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 2025 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李仲晓,1968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
历。现任北京印刷学院印刷与包装工程学院高分子系教授,北京粘接学会理
事,全国感光材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本人及直系亲属、
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亦未在公司关联企业任职;没
有为公司或其附属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管理、技术等咨询服务;除独立董
事津贴外,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
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
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过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开展现场调研、远程沟通,参
与公司业绩说明、审计工作对接等多种方式,全面参与公司治理与监督,全年履
职工作规范、高效开展。报告期内,无无故缺席会议、连续两次不亲自出席会议
的情况,对审议的各项议案均结合专业判断发表明确意见,未提出任何异议,各
项履职行为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要求。
(一)出席会议情况
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对议案涉及的财务数据、决策程序、合规性、合理性进
行审慎核查与分析;会中积极参与讨论,依据专业知识发表独立意见;会后
跟进会议决策的落实情况,确保议案合规落地。
本年度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会情况
董事姓名 本年应参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出席股东 是否出席
加董事会 次数 次数 会的次数 年度股东
次数 会
李仲晓 5 5 0 0 2 是
(二)参加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计工作报告、审计机构续聘等核心财务事项;出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1
次,审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确认及 2025 年度薪酬方案,并
按规定就董事薪酬事项回避表决,确保薪酬审议程序合规;出席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 2 次,重点审议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与上海强邦企业管理咨
询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等事项,严格核查关联交易的公允性与审议程序的合规
性。
(三)与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内部审计部门及公司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状
况、内部控制进行沟通。对于内部审计部门,持续关注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开展
情况,定期审议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核查内部审计工作程序的规范性、审计结
论的客观性,督促内部审计部门强化对公司财务管控、资金使用、内部控制等
方面的审计监督,推动公司不断完善内部管理体系;对于公司聘任的会计师事
务所,重点关注审计范围、总体审计策略、审计发现的关键问题及管理层应对
措施,持续跟进财务报告编制与年度审计进度,确保审计工作按时、高质量完
成。
(四)在公司现场的工作情况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度掌握公司经营管理、子公司运营、重大项目推进等实际情况,累计现场工作
时间已满 15 天。审议公司修订《公司章程》、制定部分治理制度、开展以套
期保值为目的的远期结售汇业务等议案,确保公司经营决策与制度建设符合
监管要求;听取全资 、控股子公司设立、经营状况及收购进展汇报,包括安
徽省强邦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上海甚龙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安徽芸瓷微
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易加易数字技术有限公司等,深入了解公司产业布
局与子公司运营动态;前往公司现场调研,参观生产流程,与公司管理层面
对面沟通经营状况与发展举措,掌握一线经营信息;参与公司内部培训,系
统学习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规,及时更新专业知
识,提升履职能力。
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公司管理层始终秉持透明、公开的原则,及时、
准确地提供各项经营数据和决策信息,确保独立董事能够全面了解公司运营
情况。在各类会议及调研过程中,管理层能够主动汇报公司经营管理细节,
充分听取本人的专业意见和建议,对合理建议予以采纳并落实,为本人高效
履职提供了充分的支持与保障。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将保护投资者权益作为核心履职职责,对公司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
用、信息披露、利润分配、重大经营决策等可能影响投资者利益的事项,严
格审查决策程序的合规性、公允性和合理性,确保公司各项决策符合全体股
东利益;督促公司及时、准确、完整、公平地披露各类信息,避免信息不对
称,切实维护投资者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关注公司内部控制建设与
执行,推动公司规范经营,保障公司资产安全,为股东创造长期价值。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是本人履行职责的重要组成部分。报
告期内,本人积极推动公司与中小股东的良性沟通,参与公司年度业绩说明
会,与中小投资者直接交流,认真倾听投资者诉求,及时传递公司经营管理、
产业布局、财务状况等信息;关注公司网络投票、电子化股东会等机制的实
施,降低中小股东参与公司决策的成本,保障中小股东的合法表决权利,推动
公司重视并回应中小股东的合理诉求。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财务信息披露与审计工作事项
本人高度重视公司财务信息披露工作,将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
整性、及时性、公平性作为监督重点。在审阅定期报告时,严格核查披露内容
的详实性、财务数据的准确性、财务指标的合理性,确保无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在审议公司临时公告相关议案时,督促公司按照监管要求及
时披露重大经营事项、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等信息。
针对审计工作,本人审议并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该所具备相应的资质,过往审计工作履职尽责,
能够客观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同时全程监督各期报告审计工作,督促审计机构
规范开展审计工作,确保审计报告的真实性、权威性。
(二)募集资金使用事项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实施严格监督,
对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专项报告、募投项目延期、闲置募集资金现
金管理等议案进行审慎审议,重点核查募集资金是否专户存储、是否按招股说
明书及相关规定使用、决策程序是否合规、是否做到专款专用。
(三)内部控制与制度建设事项
本人认真审议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各期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认为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得到有
效执行,内部审计工作程序规范、结论客观,能够及时发现并整改内部管理
中的潜在问题。同时审议并同意公司修订《公司章程》、制定部分治理制度
的相关议案,确认公司制度建设符合最新监管要求,能够进一步完善公司治
理结构,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高度的责任感和专业精神履行独立董事各项职责,充分发挥独立、客观、公
正的履职优势,通过出席会议、现场调研、专业监督、多方沟通等多种方
式,对公司财务信息披露、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薪酬体系、子公司运
营、内部控制等重点事项进行了持续、有效的监督与审议,为公司的规范运
作、科学决策和健康发展提供了专业支撑。
展望未来,本人将继续坚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履职原则,以更高的标
准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持续提升履职专业性和有效性。进一步推动公司完善
投资者关系管理机制,加强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提升信息披露透明度和
及时性,保障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继续开展现场调研、子公司考察等工
作,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一线情况和子公司运营实际,及时掌握公司经营
发展中的新问题、新趋势,结合行业发展动态为公司战略规划和经营决策提
出更具针对性的专业建议;继续严格审议公司各类议案,重点关注公司财务
信息披露、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重大投资、套期保值业务等核心事
项,确保公司经营决策合规、公允,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独立董事:李仲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