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程博
本人作为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勤勉、忠实、尽
责地履行职责,详细了解公司的运作情况,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
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公司董事会的各项议案,维护了股东的利益。现将2025年
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向股东会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程博,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高级会计师,研究生学历,
会计学博士。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南京审计大学专任教师,研究生导师,中国会计
学会高级会员,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人才。兼任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和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或1%以上、不是公司前十名股东、均
未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且不在公司前五名
股东单位任职;
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
利益;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
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出席会议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席董事会会议,未出现连续两次未参加董事会会议的情况。本人2025年度出席董事
会及股东会简要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情况 出席股东会情况
独立董事姓
应出席董事会 亲自出席次 委托出席次 缺席次
名 出席股东会次数
次数 数 数 数
程博 4 4 0 0 1
本人认为,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相关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
审批程序,相关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对本年度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本人在认真审阅、严格核查的基础
上均投了赞成票。本年度我对公司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
(二)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和薪酬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相关制度
履行职责,发挥专门委员会的工作职能。
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审计委员会召开5次会议,严格按照《审计委员会
工作细则》开展各项工作,重点对公司各报告期的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内部控制
自我评价报告、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2025年度审计计划等事项进行审议,并充
分行使了表决权,对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发挥了审核与监督作用。同时,督促
年度审计机构按照审计计划完成2024年度审计工作,保障公司2024年度报告的及时、
完整披露,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责。
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年度参与会议1次,本人认真了解公司薪
酬情况和绩效考核体系建设和执行情况,积极就执行劳动工资相关法规政策情况进
行监督审查,了解听取各方意见,监督和核查董事、高管履职情况,积极有效地履
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的情况
本人定期召集审计委员会会议,审阅公司季度、年度财务报告;审议内部审计
机构提交的工作总结和计划、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其他内部审计报告,了解公司内
部控制情况,对内部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审议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年度
工作的总结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等。本人与公司内部和外部审计人员进
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交流,重点关注公司治理合规和相关风险情况,保证公司持续健
康发展。在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和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过程中,督促内部审计机构和
会计师事务所按时按质完成年审工作,关注审计进度和重点审计内容,确保公司年
报按时、准确、高质量披露。
四、现场工作情况
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15日。除按规定出席股东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外,还通过现场走访、听取管理层汇报、获取经营情况资料等方式,深
入了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规范运作及内部控制等基本情况,检查公司与关联方资
金往来、关联交易、投资项目进展等情况。本人积极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其他
董事、公司管理层进行交流,就公司经营状况、发展规划等交流想法和意见,根据
自己对宏观政策、经济环境、行业动态、专业领域等方面的关注和理解,对企业经
营方面等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公司管理层为本人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
持,保证本人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
五、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以及对董事会决议执行、定期报告、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的提名人选、业务发展和
投资项目的进展等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和监督,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同时特别关注相关议案对全体股东利益的影响,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2025年度生产经营稳步发展,规范运作,诚实守信,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完
善,财务管理稳健,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形。
对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担保、重大投资、股
权激励等重大事项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和核查。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及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及时、准确、完整、真实地完
成了2024年度的信息披露工作,切实保障了社会公众股东的知情权。
现场交流,同时,关注公司互动平台中小股东的日常提问和公司回复,要求公司及
时、准确回复投资者问题,依法合规做好投资者调研接待工作和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维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六、履行职责的其他工作情况
七、总体评价
立、审慎、客观地行使了表决权,积极发表独立意见。同时,对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督促与考察,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及相关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持续
稳定发展提供更多建议,为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发挥出应有的作用。
独立董事:程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