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纬股份: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杨隽萍-已离任)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8 00:3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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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经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本人作为杭州经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背景的
独立董事,在 2025 年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和要求,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在董事会日常工作及重
要决策中尽职尽责,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从公司整体利益出发,发挥了独
立董事的应有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自 2019 年 11 月 25 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关于独立董事连续任职年限规定,已于 2025 年 11 月 24 日起不再担
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现将本人 2025 年任职期间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杨隽萍,1971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
生学历。2008 年 4 月至今,任浙江理工大学会计系教授;2018 年 6 月至 2024
年 6 月,任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5 月至今,任联众智慧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0 年 6 月至 2023 年 6 月,任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 10 月至今,任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
章程》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
专业判断。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的情况
   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会,并严格审查会议召开的程序,认
真审阅会议相关材料,积极参与议案讨论,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结合公司运
营实际,客观、独立、审慎地行使独立董事权力,以此保障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
策,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或弃权情形。出席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出席股
职期间应                             缺席董事   次未亲自参
          董事会次   式参加董   董事会次                      东会次
参加董事                              会次数   加董事会会
           数     事会次数     数                        数
 会次数                                      议
   (二)参加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
四个专门委员会。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担任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成员、提名委员会成员。
   本人在审议公司的相关重大事项时,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充分发挥自身领
域的专业特长,认真履行职责,有效提高了决策效率。本人认为,各次专门委员
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
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出席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            会议召开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审计委员会              4                   4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                   1
       提名委员会              3                   3
严格按照相关制度的要求,对公司关联交易的相关事项进行认真了解、审查并充
分讨论,并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发表意见。履职所需资料公司均积极配
合提供,保障了本人所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过程中,积极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
相关业务状况进行沟通,在公司年度审计、内审工作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本
人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度报告相关工作安排进行了充分交流,认真履行了监督职
责。公司为本人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之间充分沟通,提供了必要支持。
  (四)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互动交流,听取中小股东诉求,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
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
验为公司提供有建设性的意见,有效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情况
件等多种沟通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本人在现场工
作 15 天,充分履行了职责。
  本人通过与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和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以及获取公司运
营资料、听取管理层汇报等方式,及时掌握公司经营及规范运作情况、财务情况
和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运用财务会计专业知识,对公司董事会相关提案提出建
设性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监督和指导的作用。在行使职权时,公司管理层积极
配合,保证本人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与本人进行积极的沟通,能对本
人关注的问题予以妥善落实和改进,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必备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的职责要求,对公司多方面事项予以重点关注和审核,并积极向董事会及专门委
员会建言献策,对增强董事会运作的规范性和决策的有效性发挥了积极作用。具
体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一
次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
次会议,并于 2025 年 5 月 26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关
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和《关于购买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二
次会议,于 2025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并于 2025 年 11 月 24 日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
通过《关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人已对相关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认真审查,重点包括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及依
据、交易目的及影响、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以及是否对公司正常
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有重大影响等方面。经审慎判断,本人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事
项是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或者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
司和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三)被收购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编制了定期报
告及相关财务会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人认为,公司所披露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五)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2025年10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于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人认为,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
审计机构,是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其满足为公司提供审
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
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能够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
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从专业角度维
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
会计差错更正
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七)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1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同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
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本人认为,公司聘任财务总监的提名及聘任流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1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1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第四届
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本人认为,公司顺利完成董事会换届,同时完成董事长、第四届董事会各专
门委员会成员的选举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相关人员具备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级
管理人员的资格和能力,能够胜任岗位的职责要求,提名及选举/聘任流程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关于独立董事连续任职年限规定,本人
及王凤祥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所有职务。公司于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人认为,参加选举的相关人员具备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
能力,上述提名及选举流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第一
次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关于董
事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关于监事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其中,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董事及监事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经公司 2025 年 5 月 26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系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
实际工作绩效并结合公司经营业绩等因素综合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十)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
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原则,认真履行职责,主动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和运作情况,与公司管理层保持密
切沟通,按时出席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及讨论,独立、
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杭州经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杨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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